繼續降低起付線標準城鄉醫保並軌後,起付線標準也將統計降低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壹半。
具體如下:
1、完成新農合與城鄉醫保並軌統籌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繼續實行對農村特殊人群的托底保障,對低保、特困、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其他困難家庭,實行應保盡保;
3、報銷是有限制的醫保的報銷有起付線和封頂線,超出部分都是需要個人承擔的;
4、實現門診慢病報銷。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壹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壹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