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投標人提交的備選投標文件將不予預先考慮;
3.評標委員會可以對中標人提交的備選投標進行評審,以確定是否采納該備選投標;
4.無論是基本標還是備選標,合同條件都不能更改。
是否允許招標人和中標人就合同內容進行談判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第三十六條開標時,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應當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經確認後,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及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應當當眾拆封、宣讀。
開標過程應記錄在案,並存檔備查。
第三十七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專家組成,成員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前款所稱專家應當在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單或者招標機構專家庫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壹般招標項目可以隨機抽取,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那些已經進入的應該被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