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竇性心動過緩者均應註意尋找病因,大多數竇性心動過緩無重要的臨床意義,不必治療。
2.有器質性心臟病患者,應使用阿托品,甚至可用異丙腎上腺素靜脈滴註,亦可口服氨茶堿。
3.對竇房結功能受損所致的嚴重竇性心動過緩的患者,藥物治療效果欠佳者,需要安裝永久性人工心臟起搏器,以防突然出現竇性停搏。
4.對器質心臟病伴發竇性心動過緩又合並竇性停搏或較持久反復發作竇房阻滯而又不出現逸搏心律、發生過暈厥或阿-斯綜合征、藥物治療無效者,應安裝永久性人工心臟起搏器。
5.由顱內壓增高、藥物、膽管阻塞、傷害等所致的竇性心動過緩,應首先治療病因,結合心率緩慢程度以及是否引起心排血量的減少等情況,適當采用提高心率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