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實我區中小學教師隊伍,經區委、區政府研究,並報人事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通過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面試、公開競爭,擇優招聘150名中小學教師。
壹、招聘計劃(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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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對象
1、鹽湖區戶籍,全日制普通院校中專以上(師範類專業)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範類大專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2、非鹽湖區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獲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3、鹽湖區戶籍,有民辦教師任教經歷的現任代課教師,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可參加招聘考試:
①86年底以前參加民辦教師工作的;
②95年區教育局民辦教師整頓在冊的;
③具有中師以上學歷;
④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⑤截止報考前連續在崗者。
4、已被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人員不能參加報考。
三、報考條件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自願到邊遠農村和山區工作。
3、身體健康,具備從事教學工作身體條件。
4、年齡:各類應、往屆畢業生年齡至2008年在30歲(含30歲)以下,有民辦教師經歷的代課教師不作要求。
5、學歷:
①報考高中教師:具備今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並獲學士以上學位。
②報考初中教師: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
③報考小學教師:具備全日制師範類中專(含幼師、特師)及大專以上學歷。大專以上學歷,專業為小學教育、學前教育方向者只能報考小學教師。
6、專業:報考職位的學科與所學專業對口或者和具有的教師資格證壹致。
7、教師資格證:專業為非師範類大專以上畢業生必須具有與報考職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8、每人只能報考壹個學段的壹個學科。若報考人數少於該學段該學科的招聘人數的5倍,則不予開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區人事局、區教育局、區監委***同組織,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公布聘用結果等4個步驟實施。
(壹)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7月7日--7月16日(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鹽湖區人事考試中心(鹽湖區政府東二樓)。
聯系電話:0359—2278297
3、報名要求:
①按規定交報名費、資格審查費、筆試費100元。
②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張。
③報名時交驗所需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檔案及教師資格證(非師範類)。
A、應屆畢業生已取得相關證件因暫未發放,可以由所在學校開具相關證明,專科及中專學歷畢業生同時出具入學前戶籍證明,聘用前對相關證件補審。
B、已到教育局報到的往屆畢業生不須交驗報到證原件和檔案,須交驗加蓋“大中專學生畢業分配專用章”的報到證復印件。
C、民辦教師報考人員須持歷年來任教學校及中心校證明(校長簽名)。
④由本人辦理報名手續及填寫《鹽湖區200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
資格審查後,7月18日—7月25日公示符合報考人員名單,7月28日—7月30日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報考類別 考試科目
專業知識 公***知識
高中
、
初中 語文 語文(80分) 英語(20分) 公***課為:教育學(40分)心理學(40分)教育法規(20分)
數學 數學(80分) 英語(20分)
英語 英語(80分) 語文(20分)
政治 政治(80分) 語文(20分)
地理 地理(80分) 英語(20分)
歷史 歷史(80分) 語文(20分)
物理 物理(80分) 英語(20分)
化學 化學(80分) 英語(20分)
生物 生物(80分)) 英語(20分)
音樂 音樂(80分 語文(20分)
計算機 計算機(80分) 英語(20分)
體育 體育(80分) 英語(20分)
小學 普師 語文(50分) 數學(50分)
英語 英語(80分) 語文(20分)
藝術 音樂 音樂(80分) 語文(20分)
美術 美術(80分) 語文(20分)
計算機 計算機(80分) 英語(20分)
2、筆試為閉卷考試,科目《公***知識》和《專業知識》。時間各120分鐘。
註:報考高中、初中教師考師範類大專教材;報考小學教師考中專教材。
3、筆試成績為《公***知識》和《專業知識》的平均分,考試閱卷結束後按規定公示筆試成績成績。若對成績有疑義,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區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查分。
(三)面試
1、筆試成績公布無異議後,按學段、分學科,根據招聘人數按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並向社會公布。
2、而試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確認參加面試並交納面試費用。
3、面試方式為試講,當場抽題、現場備課、當場試講,講課時間20分鐘,滿分100分,內容為所報學科現行教材,主要考查報考人員板書、普通話及對教
材的理解,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時間、地點以及試講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四)公布聘用結果
1、聘用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
2、聘用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報考職位意向擇優定崗,確定擬聘入選後,向社會公示壹周時間。
3、聘用總成績出現並列時,按照面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的順序依次確定。
4、公示期間,擬聘人選因各種原因被取消資格,按成績依次遞補。
5、公示結束後,對擬聘人選重新審核,報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向社會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並由人事局以公函形式發出試用通知書。
6、根據《山西省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擬聘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人事局、教育局、監察局聯合考核。合格者由人事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並鑒證,區教育局負責簽定聘用合同.編制部門辦理上編手續,待遇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正式聘用人員服務期5年,在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調動、脫產進修、考研。
8、現在各類高校上學進修第二學歷人員壹經聘用,不得脫產上學,如有違者,予以解聘。
7、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359—2278563(區監察局)
二00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