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省衛生廳。
(四)增加組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六)加強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職責。
(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