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版)
密切接觸者判定
與管理指南
為指導各地進壹步做好新冠肺炎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等風險人員的判定和管理,制定本指南。壹、判定原則
密切接觸者 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癥狀出現前2天開始,或無癥狀感染者標本采樣前2天開始,與其有近距離接觸但未采取有效防護的人員。對於通過多次核酸檢測方式(如高風險職業人群的定期核酸檢測)發現的病例,其密切接觸者的判定時限為從最後壹次核酸檢測陰性采樣時間起至隔離管控前。由流行病學調查專業人員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結合相關部門提供的活動軌跡等大數據信息,依據以下原則判定密切接觸者: 1.***同居住生活人員; 2.直接照顧者或提供診療、護理服務者; 3.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家屬或其他有近距離接觸的人員; 4.在同壹空間內實施可能會產生氣溶膠診療活動的醫護人員; 5.在辦公室、會議室、車間、班組、宿舍、教室等同壹場所有近距離接觸的人員; 6.密閉或通風不良環境下***用衛生間、***乘電梯、***餐(同桌/鄰桌/頻繁經過)、***同娛樂以及提供餐飲和娛樂服務的人員; 7.乘坐同壹交通工具並有近距離接觸(1米內)人員,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人員、同行人員(家人、同事、朋友等),具體判定原則見附件5-1; 8.暴露於被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汙染的環境和物品的人員; 9.現場調查人員評估認為其他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的人員。 密切接觸者判定時,優先判定和管理與病例接觸頻繁、持續時間長等感染風險較高的密切接觸者,及時開展核酸檢測。對於較為復雜的病例活動場所(如餐廳、娛樂場所、超市等密閉空間場所),需結合場所監控錄像、消費記錄、場所類型、環境狀況、通風情況、個人防護情況等綜合研判,基於研判結果,可適度擴大密切接觸者判定範圍。 密接的密接 對與感染風險較高的密切接觸者同住、同餐、同工作(學習)、同娛樂(如棋牌、卡拉OK)等接觸頻繁人員判定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則為密切接觸者與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首次暴露至該密切接觸者被隔離管理前,與密切接觸者近距離接觸但未采取有效防護的人員。 涉疫場所暴露人員 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同暴露於婚(喪)宴、餐館、超市、商場、農貿(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和密閉場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則的人員。二、接觸者管理
管理方式與期限 1.密切接觸者管理。發現密切接觸者應當於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轉運前盡量待在單獨房間,戴好口罩。轉運過程中做好被轉運人和轉運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做好轉運工具的消毒。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以下簡稱“7+3”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發生較大規模疫情時,為緩解集中隔離點資源嚴重不足,可采取“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5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以下簡稱“5+5”管理措施)。密切接觸者的隔離管理期限為自與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末次暴露後算起。 對於特殊人群可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應當加強指導和管理,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1)14歲及以下兒童。若其父母或家人均為密切接觸者,首選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做好個人防護和保持人際距離的情況下,兒童可與父母或家人同居壹室。如僅兒童為密切接觸者, 可在社區醫務人員指導下,做好個人防護和保持人際距離,由家人陪同兒童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有基礎疾病的人員和老年人不能作為兒童的陪護人員。 (2)半自理、無自理能力以及有嚴重基礎性疾病的密切接觸者。原則上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由指定人員進行護理。如確實無法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可在社區醫務人員指導下,采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有基礎疾病的人員和老年人不能作為陪護人員。 2.密接的密接管理。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每日應做好體溫和癥狀監測,在第1、4、7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如密接的密接隔離觀察期間核酸檢測均為陰性,且對應的密切接觸者在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前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可於第7天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如密切接觸者前兩次核酸檢測有陽性結果,將密接的密接調整為密切接觸者,按照密切接觸者管理。 3.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管理。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同暴露於婚(喪)宴、餐館、超市、商場、農貿(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和密閉場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則的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經風險評估對感染風險較高的人員采取核酸檢測措施,在判定後的第1、3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 管理流程 1.知情告知。實施醫學觀察時,應當書面或口頭告知醫學觀察的緣由、期限、法律依據、註意事項和疾病相關知識,以及負責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及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2.核酸檢測。采取“7+3”管理的密切接觸者,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在居家健康監測的第3天開展壹次核酸檢測。采取“5+5”管理的密切接觸者,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壹次核酸,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2、5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密接的密接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4、7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 3.健康監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每天早、晚對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進行壹次體溫測量,並詢問其健康狀況,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4.異常癥狀處理。醫學觀察期間,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壹旦出現任何癥狀,如發熱、幹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需立即向當地疾控機構報告,並按規定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治,采集標本開展實驗室檢測與排查工作。如排查結果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應當對其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調查和醫學觀察。 5.醫學觀察解除。解除集中隔離時,對“人、物、環境”同時采樣進行核酸檢測,如結果均為陰性可解除集中隔離;如物品或環境核酸檢測陽性,排除隔離對象感染的可能後,方可解除集中隔離。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後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疑似病例排除後,其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可解除隔離醫學觀察。 管理要求 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應當獨立居住,減少與他人接觸,原則上不得外出。如須外出,須經管理人員批準,並佩戴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 信息報告 實施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填寫《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健康狀況監測個案表》,做好登記和統計匯總(見附件 5-2)。及時通過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健康狀況信息網絡報告模塊進行上報。各地需對每壹例上報信息做好質量審核。附件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