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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的類型和表現有哪些?

(1)發熱型類風濕

①長期高熱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本癥的臨床特點是長期發熱,皮疹,關節炎,肝脾和淋巴結腫大,血沈增快,白細胞增多和嗜酸性粒細胞增多或不消失,血中無細菌生長,抗生素治療無效而激素治療有效。

發熱前可有感冒、咽炎、扁桃體炎、肺炎、外傷、寒冷等誘發因素。

發熱多半在38℃~ 40℃以上,常為不規則持續性間歇熱。壹般於每日午後開始發熱,至傍晚或半夜熱退。有的患者從午夜或早晨開始發熱,黎明或早飯後降至正常。發熱可持續數周、數月、甚至十多年,有的從兒童期開始發熱,至成人時仍發熱。當發熱患者發展為類風濕性關節炎的關節腫痛出現之後,體溫轉為持續性低熱,發熱間期延長或迅速降至正常,即所謂“關節壹腫,發熱到頭”。

②長期低熱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這種患者的癥狀極不典型,往往被誤診為結核或風濕熱,但經過密切觀察,還是能夠確診的。

患者體溫長期在37.2℃~ 38℃之間,很少超過38℃。低熱可持續數月至數年。低熱期間全身癥狀雖不重但較多,且是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前驅期表現,如明顯乏力、易累、倦怠、多汗(尤其是額部、口鼻周圍、鼻尖和手足掌部),全身肌肉和多關節遊走性疼痛或不定位的肢體酸痛不適,肢體發涼、麻木及蟻走感等等。這些表現當天氣變化、陰雨天、寒冷尤其感冒時加重。於低熱和以上全身癥狀出現數周或數月之後,出現關節(雙手多見)或全身僵硬現象,以晨起或睡醒後顯著,活動後消失。通常經數月至1 ~ 2 年低熱與上述前驅期表現之後,出現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癥狀。之後,低熱消失或因關節腫痛突出而退居次位。

(2)單關節炎

單關節型類風濕常從髖、膝、踝單關節開始發病,以後病變始終在某壹個關節上,反復腫痛,緩解與加重緩慢交替進行,且常伴有其他關節疼痛(但不腫),病程可持續壹年至數年,最終伴發骨關節病,可留有輕度關節畸形和功能障礙。如能早期正確診斷和治療,多半能夠治愈,預後良好。只有少數發展為多關節炎,而病程經過轉為慢性。此型多見於兒童和青少年。

(3)少關節炎

此型類風濕的關節炎癥多半固定在2 ~ 3 個關節上,常見的發病關節為腕、踝、膝、跖、髖。關節癥狀較輕,發展較緩慢,有較長時間的緩解期,有半數伴有虹膜睫狀體炎。經積極治療後可完全控制或治愈,可留有關節粗大、微痛或僵硬、強直。部分患者經數周數月後復發,轉為亞急性和慢性。但壹年內發病關節不超過四個且未伴有虹膜睫狀體炎者,預後良好。此型多見於兒童和青少年。

(4)“幹性”關節炎

所謂“幹性”關節炎,即臨床上以關節僵硬、攣縮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性關節炎。關節腫脹不明顯或無腫脹,劇烈疼痛或反而無痛,但關節破壞及增生發展得很快,數月至1 ~ 2 年內即可使關節毀損變形,發展成殘廢。此型的類風濕病變可能是首先在骨組織內發生肉芽腫而後波及關節,才致關節的病變,而關節腔內的滲出液很少。

(5)內臟型類風濕

內臟型類風濕多發於兒童和青少年,炎癥活動度高,多數伴發類風濕皮下結節、白細胞增多、血沈持續增快、嚴重貧血、類風濕因子陽性且滴度很高,以及肝脾和淋巴結腫大,同時伴有壹個或幾個內臟受累的表現。其特點是當內臟癥狀突出時,關節腫痛的表現壹般是中等的,有時較輕微或退居次要地位。

①心臟病。有人統計類風濕性心臟病的臨床發病率為14.5%。

有些患者的心臟病極輕,臨床無癥狀,故屍檢結果發病率更高,約38.8%。由此看來類風濕性心臟病的發病率比人們的印象要高得多。

類風濕性心臟病表現為心包炎、心肌炎和心內膜炎。值得慶幸的是病變很輕,壹般無臨床癥狀,只有當類風濕病變高度活動時,才出現壹些心臟癥狀,且不發生心力衰竭,心臟病經治療後很快消失。

②血管炎。是類風濕內臟型中最嚴重的壹種,被稱為壞死性動脈炎、惡性類風濕。血管的炎癥和血管的閉塞性病變是本病的重要病理性改變。臨床上分為兩型:壹型是四肢末端的血管炎,表現為指、趾的壞死,甲床瘀斑;另壹型為累及內臟多器官的全身性血管炎,臨床病情急,表現為不對稱性多神經炎、發熱、白細胞增多、肢體壞死、各種內臟損害等,預後不良。

③肺損害。可發生慢性間質性肺炎,表現為長期不明原因的咳嗽、咯痰、發熱、呼吸困難、胸痛、肺部、羅音、發展為肺氣腫,形成肺纖維化。在類風濕活動期,胸膜發生滲出性炎癥,可出現胸水,抗生素治療無效而激素治療顯著,多在壹周內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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