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學的研究內容是:人體的組織是由細胞和細胞間質發育分化形成的,而器官系統則又是由幾種不同組織發育分化所構成。 所以組織學的研究內容包括:細胞、組織和器官系統三部分。
細胞(cell):是人體形態結構的基本單位,是壹切生物體新陳代謝、生長發育、繁殖分化的形態學基礎。
組織學的研究提供了正常器官、組織和細胞微細結構的標準圖象,並證明這些微細結構在不同生理條件下呈現壹定的變化,從而能較確實地探討它們與功能的關系。組織學的這些成就為生理學提供了研究有機體功能的重要依據。
組織學研究所得出的正常微細結構的圖象又是病理組織學的必要基礎,只有對正常的微細結構有了清楚的認識,病理組織學才能探討疾病過程中這些微細結構的異常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