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須由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並加蓋印章。
以廣東省為例,報考人員須在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間完成現場確認工作,詳細時間和地點以各考點實際安排為準。中央駐穗單位、部屬、省屬單位報考人員在省直考點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須根據報考要求攜帶《報名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自覺服從考試管理機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相關安排。報考人員提交的下列報考材料中,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並加蓋印章,證件原件經審核後退還給報考人員。
擴展資料: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相關要求規定:
1、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地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填報的工作單位務必為單位全稱(與單位公章壹致),報考人員須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於考試結束後兩個月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查詢並下載打印成績單。
廣東衛生人才網-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東考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