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成年犯罪如何處理:
1、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小孩犯罪處理流程:
1、帶領孩子主動自首,如實交代罪行:自首,即在孩子犯罪後,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前,主動投案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為;
2、收集並保留有利證據:如果孩子是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或者是初犯、偶犯,或者自己與整個犯罪活動沒有密切聯系,那就請壹定幫助孩子收集保留好能夠證明相關情況的證據,並及時提供給公安機關,這些證據就是妳保護孩子最有力的工具;
3、立功贖罪,爭取從寬處罰: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受外界因素影響,若能夠及時抓住立功贖罪的機會,則有可能減輕甚至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