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類別:體育類:教育學
學科獎項類別:教育學學習年限:四年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培養具有社會體育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能夠在社會體育領域從事群眾性體育活動的組織管理、咨詢指導、業務拓展、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高級管理人才。其主要課程有:社會體育概論、體育俱樂部管理、體育管理概論、社區體育概論、體育經濟學、健康評價與運動處方、體育賽事理論與實踐。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社會體育的基本理論和知識,得到社會體育工作的基本訓練,掌握群眾體育活動的組織管理、咨詢指導、業務拓展、教學和科研等基本能力。
畢業生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1.掌握社會體育相關學科的基本理論和知識;
2.掌握體育技術,指導群眾體育、健康健身、休閑娛樂和特殊群體體育;
3.具備從事群眾性體育活動的組織管理、咨詢指導、業務拓展和教學的基本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關於體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國內外社會體育的學術發展;
6.掌握文獻檢索和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壹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第二條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提高全民族體質。體育工作以全民健身活動為基礎,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促進各類體育運動協調發展。
第三條國家堅持體育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體育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推進體育管理體制改革。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興辦和支持體育事業。
第四條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體育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管理體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授權的機構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體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