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體育文化理論的若幹問題研究
體育文化理論的討論是近年來我國體育文化討論中的壹個重要內容,涉及的問題很多。下面只介紹與體育文化含義相關的基本理論問題。
(壹)、體育文化概念的界定
體育文化概念在體育人文社會科學中的應用相當混亂和模糊。在體育學界,對體育文化的定義眾說紛紜。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人們壹直在爭論體育文化的含義和內容分類,至今仍沒有統壹的認識。
在近二十年來中國興起的關於體育文化的討論中,人們除了考察國外和國內近期的體育文化概念外,還從各自不同的角度對體育文化進行了界定。在談論體育文化時,幾乎每個評論者都不可避免地要在體育文化的現有含義中做出自己的選擇或提出自己的觀點,以至於這壹時期中國提出的體育文化定義有幾十種。本文選取三種有代表性的類型進行簡要說明。
1.用物質與精神的二元關系定義體育文化。
這個定義是照搬了《辭海·文》壹文中的文化定義——“文化廣義上是指人類社會在歷史實踐中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體育文化是與體育相關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和,即壹定社會的人們通過長期的體育實踐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2.用文化結構主義來界定體育文化的概念。
國內也有壹些學者傾向於從文化結構的層面來定義體育文化。目前關於文化結構的理論有很多,比如: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分為兩部分,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為三部分;物質、制度、行為心理四層理論;物質、社會關系、精神、藝術、語言整合、風俗習慣是六個子系統。
體育文化現象是復雜的。我們在對體育文化現象進行分類時,面對如此復雜的認知對象,並沒有統壹的標準。因此,體育文化的概念在這個定義中並不壹致。例如,體育文化是指人類體育物質、制度和精神文化的總和。體育文化是指人們在社會實踐過程中創造和保存的各種形式的體育活動,以及體育精神和體育制度發展水平、程度和質量的總稱。體育文化是人們在體育實踐中的嘗試,包括體育模式、精神意義、科學發明和價值決定。
3.用狹隘的文化概念定義體育文化。
這種觀點把體育文化局限於體育精神現象或與體育活動有關的社會意識形態及其相應的制度和組織,也稱狹義體育文化論。狹義的體育文化學家主張體育文化概念的外延僅限於精神領域,認為體育文化是以身體活動為基本形式,以身體競賽為特殊手段,以身體完美為主要目標的體育活動過程中與人的精神生活相關的那些方面。
上述對體育文化的定義,承認了人是體育文化創造的主體,並將人的體育活動納入文化範疇,試圖從文化與體育活動的關系中揭示主客體的辯證統壹及其無窮的流動性。
(二)體育文化的理論範疇研究
體育文化的理論範疇主要是指與其含義相關聯的外延部分,如體育文化的特征、結構、功能、類型等。
1.體育文化的特征
最近國內體育界很多學者都談到了體育文化的特征,但至今沒有達成共識。這裏所說的體育文化特征,壹般是指體育文化的非本質特征。本文將樣本文章中的相關討論總結如下:
(1)體育文化的時代性和民族性
所謂體育文化的時代性和民族性,其實就是文化研究中的時空關系問題。
這裏所說的時代性,是指世界各民族在同壹時代或同壹社會發展階段所具有的,與那個時代相適應的體育文化。時代性和民族性是體育文化特征的不同方面,兩者密切相關,相互制約,互惠互利。時代是永恒的,民族是世界性的,體育文化是可以積累和傳播的。保持我們民族的優秀體育文化傳統,使其在世界民族體育文化之林中得以生存和發展。
(2)體育文化的傳承與融合。
體育文化的傳承體現的是縱向的體育文化聯系,是後人對前人創造的體育文化成果的吸收和提升。祖先在人類體育文化活動中創造的體育文化成果;年輕壹代總是通過自己的體育文化活動來掌握前人創造的體育文化成果,並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進行新的體育文化創造。
(3)體育文化的階級性和* * *同性。
體育文化促進了社會許多方面的積極發展,同時體育文化也反映了社會不同階級或階層的經濟地位。像大多數其他社會環境壹樣,體育文化具有階級性。
比如社會下層的人更傾向於參與足球、籃球等對場地、器材要求較低的運動。而那些運動,比如馬球、網球、高爾夫等等,讓社會底層的人望而卻步。因為他們幾年的收入買不起壹張高爾夫會員卡。
總之,這種傾向於(或遠離)某項運動的階層式體育文化現象是代代相傳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體育文化的上述特征是相通的,* * *解釋了體育在文化大家庭中的基本特征。
2.體育文化的結構
盛行於西方的結構主義和結構-功能主義對中國文化理論界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使得文化結構問題成為近年來國內文化討論的話題,從而進壹步影響了國內學者對體育文化結構的研究。作者綜合了許多範文的提法,從物質狀態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心理文化四個層面進行了論述。
(1)體育文化的體育文化層
物質狀態文化層是人類物質生產活動及其產品的總和,是可感知的、具有物質實體的文化事物。它構成了整個文化創造的基礎。在這個層面上,體育包括人體運動形式和壹切體育物質條件和器材,主要表現為體育設施、體育場館等基礎設施。它為體育提供了存在和發展的基礎,直接反映了體育在社會中的發展水平。
發展體育必須重視物質基礎,發掘體育本身的經濟價值,通過市場合理配置資源,提升我國體育特別是群眾體育的裝備水平,以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
(2)體育文化的制度文化層。
制度文化由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建立的各種社會規範組成。人類在重新創造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創造了壹系列屬於人類的社會環境,這些社會環境既服務於自己,也約束著自己。
體育運動中各種運動和遊戲的規則是體育活動中形成的規範的表現。特別是在競技體育中,競賽規則和裁判方法具有模仿社會法規的性質,不僅受到文字的制約,還受到運動員意識的控制,如裁判、檢查、仲裁制度等。
(3)體育文化的行為文化層。
所謂行為文化,主要由人際交往中的既定習慣構成。它通常以民俗的形式出現,具有鮮明的民族和地域特色。它既是社會性的,也是集體性的,在時間上傳承,在空間上傳播。
我們對民俗體育文化的研究是行為文化的壹個明顯表現。(4)體育文化的心理文化層。
心理文化層是由人類在長期的社會實踐和意識活動中養成的價值觀、審美情趣和思維方式構成的。它是文化的核心部分,具有很強的獨立性。在這個層面上,體育主要表現為體育文化意識。也就是說,人們要認識到自己是體育活動的主體,要有意識、有目的地把體育作為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
綜上所述,體育文化的身體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心態文化雖然各有側重,但在特定的結構-功能系統中,它們是融為壹體的有機整體。這個有機整體的各個層次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在發展變化過程中,各級體育文化結構有從外層到中層再到核心的逐漸深化趨勢;同時,它們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相互制約、相互促進,形成壹個完整的有機整體。
4.體育文化的類型
“文化類型”壹詞最早出現在美國國家心理學家拉爾夫·林頓(Ralph Linton)於1936年撰寫的《關於人的研究》壹書中。美國現代進化論者斯圖爾特認為“文化類型”主要指不同民族文化之間的本質差異。
近年來,“體育文化類型”壹詞頻繁出現在與體育文化研究相關的報刊上,但將其上升到體育文化理論研究範疇的成果並不多見。目前,國內大多數學者將體育文化分為三類:學校體育文化、競技體育文化和社會體育文化。山西師範大學體育學院任連祥在《體育文化論綱》壹文中從物種的角度對體育文化進行了詳細的劃分:
“我們可以從不同的活動主體、不同的活動方式、不同的活動目標將體育文化分為學校體育文化、競技體育文化和社會體育文化三大類。從體育發展演變的歷史過程來看,我們可以把體育文化分為三類:古代體育文化、現代體育文化和現代體育文化。從體育的空間分布來看,我們可以從最大的層面將體育文化分為東方體育文化和西方體育文化兩大類,從中觀層面將中國體育文化分為中東部體育文化和西方體育文化。我們還可以從壹個更小的方面把體育文化分為企業體育文化、社區體育文化、軍營體育文化、校園體育文化、鄉村體育文化。從體育文化的內在品質來看,可以分為體育理念、體育思想、體育理論、體育科學、體育精神、體育藝術、體育道德、體育法規、體育風尚等。從體育活動所附著的文化載體來看,可以分為三個部分:體育場文化、體育用品文化、體育影視文化。”
不同體育文化類型的成因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
第壹,任何類型的體育文化都是社會成員在獨特的時間(歷史演變)空間(體育文化生態環境)系統中共同參與的結果。第二,體育文化的類型不是指其所有特征的總和,而是指體育文化形態系統中最能體現體育文化本質屬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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