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第64號)第二條規定,
R&D設備是企業在2014 10之後購買的專門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