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字是指在使用中可以互換的漢字,包括同音字、同義詞和古今字。諧音通用是指用壹個同音字(或同音異義字)代替另壹個字,具有壹定的通用性。
古代經典
同義共性是指同義詞之間的共性。比如,壹般情況下,“人才”和“物質”這兩個詞不能混用,但在“人才”的意義上是同義的,可以通用。魯茲《論語》:“赦小錯,養人才。”《仙遊有德,偽古文史》:“為官唯才。”再比如“吉”和“吉”在“安”和“穩”的意義上是同義詞,可以通用。戰國政策趙翼:“此聖人何以聚社稷?”《漢書·西域傳》:“可編,編;能打,打吧。”
古今通用是指古今字之間的通用,即用古文字代替今字。比如“鳥”是古詞,“捕獲”是現代詞。“捕”字在唐代杜甫的詩中使用,而“鳥”字在宋代司馬光主編的《子同治簡》中常用。如:《將軍鳥操,應今》(卷六十五)《鳥在千裏之外,安平君之功也》(卷四)。再比如價值的意義。“直”是個古字,“值”是個現代字。唐以前是“直”,唐以後是“值”。清代蒲松齡的《聊齋誌異》用了壹個古老的詞“直”:“城裏的俠客,把他們囚禁起來,直到他們好了,再把他們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