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後來為生了壹個公主,就是皇帝的長女公主,七歲就死了。郭死於萬歷四十壹年十壹月。由於太子受到父親的嫌棄,太子地位始終受到母子的威脅,不希望郭按照太子妃的規格發喪,與群臣發生爭執,所以郭死後兩年多也沒能下葬。
直到萬歷四十三年,才發生了轟動朝野的“撲案”,太子的處境才得到普遍的同情。為了平息毓倫的怒火,封郭為“公敬太子妃”,並按照太子妃的規格發喪。
擴展數據:
朱常洛(1582年8月28日――1620年9月26日),即明光宗(1620年8月28日在位)。明神宗·朱翊鈞的長子,他的母親王曉靜。明朝第十四任皇帝,年號泰昌,因在位僅壹個月,又被稱為“壹月天子”。
朱常洛和明神宗壹樣,是他父親偶然生下的。因此,朱常洛從小就沒有得到父親的愛。由於黨派鬥爭和皇權交替等問題,朱常洛經歷了國與國的鬥爭、耳光等重大歷史事件。
萬歷四十八年(1620),明神宗死後,朱常洛即位,改太常。他在位期間,除萬歷開征礦稅外,進行了壹系列革除弊端、撥亂反正、恢復紀律的改革措施。然而,每天回到皇宮後,他就陷入了放蕩,沈溺於淫蕩,身體虛弱。
泰昌元年(1620),9月26日卒,史稱“紅丸案”。38歲時,廟號光宗,謚號拜天、拜齊、拜道、拜英瑞、拜龔、拜春賢文景的武帝,葬於十三陵慶陵。
參考鏈接:朱常洛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