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院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醫療報銷比例: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患者,其醫療費用壹次性或全年累計超過5000元的,應進行階段性補償,即5001-10000元為65%,1001-18000元為70%。而且只要是在鎮級合作醫療制度住院和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腫瘤門診放化療,每年還可以補償1.1.00萬元。
從報銷制度來看,以下情況不予報銷!
1.低於規定最低報銷額度的不予報銷。
2.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予報銷。
3.任何保健藥品的購買都不予報銷。具體類別以醫保藥品目錄為準。
4.不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不予報銷。
5、未經醫院批準轉院治療不予報銷。
6.特殊事故產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