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9年6月1.2065438+7月,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670元。
2.2009年7月65438日至7月1日,城鎮“三無”人員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660元提高到1795元。其中:集中供養人員夥食費660元,其余為醫療費、服裝被褥費、零花錢、生活用品購買費等。分散供養人員生活費1020元(打卡發放),鎮壹級統籌775元。
3.2065438年7月1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844元提高到925元。其中:分散供養人員生活費670元(打卡),鎮級255元;集中供養人員夥食費420元,醫療費220元,服裝被褥費110元,喪葬費35元,零花錢60元,生活用品購買費80元。
4.自2065438年7月1日起,孤兒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2100元提高到2200元(其中夥食費800元,其余為醫藥費、衣物被褥費、零花錢、生活用品購置費等。);社會散居人員撫養費標準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500元。
5.自2009年7月65438、201日起,六十年代老工人生活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640元降低到670元。
6.2065438+2009年7月1日起,城鄉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標準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同步提高,由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6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