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第九章,六藏象論;
齊波說:天為陽,地為陰。太陽晴朗,月亮多雲。行內有紀,周有道理。日為壹度,月為十三度。所以月的大小是365天,積氣盈閏。
由此可見,《黃帝內經》中的“三百六十五日”是以日為基準的,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陽歷,也就是公元紀年。中國的農歷是以月為單位的,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陰歷。春節、元宵節和八月十五都是農歷的節日。元旦和聖誕節是基於公元日歷的節日。
然而,西歷是西方人發明的,陰歷是中國人發明的。但《黃帝內經》與公元紀年、農歷壹致。真巧。讓我說,最好的解釋是:無論是公元歷還是農歷還是黃帝內經,都不是西方人或中國人發明的,而是上帝發明的。
在上帝發明了兩種歷法——陽歷和陰歷之後,他把它們給了兩個人,壹家壹個。向西方人分發陽歷,命名為公元歷;給中國的人,叫陰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