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喜歡拍胳膊劈腰。我的作弊是嚴重的。就是把兩條大腿劈開,壹條在左邊,壹條在右邊。或者壹個在上面壹個在下面,絕不是隔壁老王家那種劈腿。現在不行了。鞋子穿上了,我的腿還在原地。
當我年輕的時候,我喜歡唱歌。我基本上擁有了這個城市卡拉ok的所有小麥。裏面所有的歌都可以跟著唱。氣場豪情萬丈,高山流水,春光白雪。如果有人關掉了配樂,就只剩下我壹個人哼哼了。
現在不行了。我上面掉了兩顆牙,下面掉了三顆。我不願意插入它們。賊拔蠟燭貴。至少壹顆牙可以讓我買壹只烤鴨。所以唱歌的時候漏風,七個音符漏了六個,像鴨子叫。
當我年輕的時候,我喜歡吹薩克斯。去沈陽渾河面朝夕陽沐浴晚風。愛無止境,昨夜星辰,剪梅等。,這讓我刮目相看。小姑娘望風,小夥子深情,先生們幽幽,大媽們緊張。不是對著我,而是對著我身邊的他,他被我的薩克斯感染了。
現在不行了。牙齒掉光了,嘴巴癟了,舌頭硬了,手指半殘廢了,喉嚨難以下咽,吹出的聲音像鳥叫聲。
目前唯壹保持娛樂的方式就是背個小馬甲,坐在馬路邊上,用瞎了的眼睛看著小鮮肉走來走去。看到危險,我回家喝了壹杯。作為開胃菜,蔥拌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