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的內容是零售商業企業銷售的商品“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
“三包”有7天、15天、30天、90天幾個時效規則。
1.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商品。(退貨時,賣家按照發票價格壹次性退還貨款。
2.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出現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註:已經過了退貨時間。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銷售者要求退貨,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同規格產品的,銷售者應當退貨。
3.在三包期內,因修理者自身原因造成修理期超過30日的,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修理者修理的產品應保證正常使用30天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內,生產企業未提供零配件,自修理之日起超過90日(手機超過60日)未修理的,修理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