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在招聘的各個環節,都要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落實《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六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於人社發[2065 438+06]2865 438+0號)等相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監督。
考生提供的身份證件及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獎項及學術成果、職稱、專業(執業)資格,壹經查實為偽造的,視為不良和失信行為,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自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申請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將受到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