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汙水處理:生活汙水先在化糞池中發酵消毒,然後按規定集中處理或通過專用管道輸送至無害水域。化糞池的有效容積能滿足生活汙水停留壹天以上的要求,要定期清理,保證處理效果。
2.垃圾處理: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在施工區和生活營地設置足夠的臨時垃圾存放設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將垃圾送到指定的垃圾場,並按要求用土覆蓋。
3.防治大氣汙染:采取壹切措施,盡可能防止運輸車輛將石渣撒在施工道路和作業區,並安排專人及時清理。現場施工道路應保持平整,排水通暢,並經常檢查和維護。晴天灑水除塵。道路灑水每天不少於4次,施工現場不少於2次。
4.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因堆放、運輸或臨時施工占用合同以外的土地。如遇特殊情況,使用前應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申請,經其批準。施工時應妥善保存表土,臨時施工結束後應恢復或覆蓋原有的地表面貌。
5.施工廢水處理:土方開挖時,應保護鄰近建築物和邊坡的穩定。定期對施工機械和車輛進行集中清洗。清潔水在集水箱中沈澱,然後排放到外部。
參考資料:
環境保護措施-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