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國有林場就業主要面向苗圃林場、基層林業站、林業局、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單位,從事育苗、造林、森林經營、森林保護、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森林經營生產等技術工作。
定向培養學生應在按期畢業後,回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到基層林業技術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工作年限、聘期考核等。由林業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錄取時簽訂的協議內容確定。
招生高校在相應的普通平行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各縣(市、區)提交的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送省級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名單投檔,由招生機構按有關規定錄取。未列入縣(市、區)合格考生名單或簽訂協議前未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公示無異議的,經征求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意見後,按照招生計劃1:1的比例與符合條件的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並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機構。在校期間學費按照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於省內本科院校農學專業省內註冊生免學費的政策,由省財政廳承擔。
農業屬於第壹產業;
農業是利用動植物的生長發育規律,通過人工培育獲得產品的產業。農業屬於第壹產業,研究農業的科學是農學。
農業的工作對象是活的動植物,獲得的產品是動植物本身。農業是支撐國民經濟建設和發展的基礎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