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者技能;
(6)年齡壹般在18以上35以下(即2004年7月1986日至13日之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歲(即1981年7月65438日)。
(七)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中國公民和臺灣省港澳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的權利,可以報考內地事業單位。報考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參加過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我省大學生村官選拔(不含2018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可報考在職基層項目人員特崗。
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的退役軍人,可按在職基層項目人員對待,申請在職基層項目人員特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