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在征地紅線範圍內布置壹棟四層公寓式度假酒店和兩棟兩層商業建築,在北入口布置壹棟兩層入口玄關建築。
2.總用地面積6412.39平方米,其中征地5660平方米,道路用地752.39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11123.29平方米,其中有運力9966.09平方米,無運力1157.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