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從事中醫臨床醫療工作,為患者提供中醫診療服務,能在本縣開中醫處方進行診療。
2.患者可以按照《中醫診療操作指南》使用中藥方劑進行治療。
3、按照中醫診療規範,使用中醫推拿、針灸、中藥等。,給病人治病。
4、根據中醫保健理論,開展中醫預防保健工作,為患者提供調養保健服務。
5、根據病情,指導患者調整飲食,改善生活習慣,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促進身體健康。
6.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患者提供護理服務。
7、能參與中醫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
8、能參加中醫藥技術和業務培訓,發展和推廣中醫藥事業。
中醫執業資格考試:
中醫執業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中醫執業資格申請人是否具備從事醫療工作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考試。
衛生部、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聯合成立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研究制定醫師資格考試四類* * *政策;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和實際操作。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每壹級又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包括蒙醫、藏醫、維吾爾醫,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