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是用人單位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只有付出了勞動,才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需要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不滿20日不支付工資的規定違法無效。
勞動法
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深圳市職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四條員工工資自用人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算支付,直至勞動關系終止。
或終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