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法律思維的途徑
(1)學習法律知識。學習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是培養法律思維的前提。
(2)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法律思維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維過程是運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過程。法律方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正確理解法律的方法,包括理解法律條文的含義、內容和精神;二是法律的正確運用。
(3)參與法律實踐。法治思維是在豐富的法治實踐中訓練、培養和運用的思維方式。如今,人們參與法律實踐的方式和途徑越來越多:壹是參與立法討論;二是依法行使監督權;三是出席司法審判。
(4)養成守法的習慣。法治思維是壹種習慣性思維,與長期的自覺習慣有很大關系。
“法律思維”的四個層面
第壹,心中有法。即具備憲法和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等基本的、必要的法律知識。我們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行事。
二是做合法的事情。壹般在做出任何行動之前,是否合法是預判的主導程序。如果合法,就可行。如果不合法,就拖延,就明白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從而實現實體正義。
第三是做事要合法。即使妳想做的事情符合法律法規,妳也必須在處理過程中遵循規章制度,不得超越法律,更不用說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法壓法,以確保程序正義。
第四是把權力用到法律上。在講道理、觀察事物、觀察事物中,壹切事物都是由規律來衡量和判斷的。守法就贊法,違法就譴責法,這樣萬事可長,法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