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在極度崩潰後,不顧後果,不顧場合,或哭或鬧,上吊自殺,或保持沈默,不吃不喝。有兩種可能性:
或者因為過度的悲傷和憤怒,失去了理智,情緒不再受神經控制。或者故意做給別人看。翻滾著,哭泣著,哀號著,試圖死去。前者是徹底崩潰,後者是借機鬧事。前者不計後果,後者力爭後果。也有壹些人,即使在崩潰之後,也會考慮後果。
他們不會當眾哭著找麻煩。而是采取沈默的態度。就算想死,也要找個不會影響別人的地方。
這種人就是我們所說的“絕路”。他只是在某壹點上和自己有矛盾。當然,外因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別人。
鑒於以上,這種人還是有點自制力的,不算徹底崩潰。所以,不能壹概而論。不能說合理,也不能說沒用。我們應該區分人和情況。俗話說,言語是快樂的關鍵。對於這樣的人,我們要耐心,講道理,讓他們走出崩潰的邊緣,獲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