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藥店買藥需要是參保人員拿著外配處方,只有符合定點藥店和外配處方兩項才可以報銷。
在定點藥店實現買藥實時結算,需要在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就醫後,由醫師開具外配處方並將處方信息實時上傳到醫療保險信息系統。
參保人員到藥店取藥時,出示外配處方和社保卡,定點零售藥店從醫保網絡下載定點醫療機構上傳的處方信息,與紙介處方比對信息真實準確後,根據外配處方的藥品信息進行配藥,用社保卡為參保人員結算藥品費用。
擴展資料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看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藥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給付標準,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新華網——北京:定點藥店下周起可刷社保卡實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