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工產品。包括由適當的化學和物理參數和/或制備方法描述的化合物、組合物和化學產品。比如治療糖尿病的中藥組合物,從豌豆中酶解得到的抗氧化肽,具有某種功能的基因或蛋白質。
2、
制備化學產品的方法,如制備治療糖尿病的中藥組合物的方法;壹種從豌豆中酶解制備抗氧化肽的方法,以及壹種制備具有某些功能的基因或蛋白質的方法。
3、
化學產品用途的發明。化學的醫學用途,如果以“用於治療疾病”、“用於診斷疾病”、“用作藥物”等權利要求申請專利,屬於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第壹款第(三)項的規定。
項目“疾病的診斷和治療”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但是,由於藥物及其制備方法均可依法授予專利權,因此對於具有藥物權利要求或用途權利要求的物質的醫藥用途發明,如“在制藥中的應用”和“在制備治療某些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如化合物X在制備治療Y類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基因A在制備B類疾病的診斷試劑盒中的應用、蛋白C在制備治療D類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均可授予專利權。
由於醫學領域還涉及生物材料,妳也可以申請以基因、載體、重組載體、轉化體、多肽或蛋白質、融合細胞和單克隆抗體為主題的發明,權利要求可以包括上述主題的產品本身、制備方法和用途。保護的申請,如果與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有關,應寫成“在制藥中的應用”和“在制備治療某些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