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銷流程:
1、本人或家屬電話聯系參合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跨省就醫轉診;
2、選擇跨省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否則不予以報銷;
3、患者攜帶身份證(或戶口本)、合作醫療證、入院證明、轉診單(或轉診短信)辦理入院手續;
4、患者出院時在新農合直接結報服務窗口結算,註意攜帶齊全的材料,支付個人自付費用即可。
二、報銷手續:
普通門診報銷需提供:戶口本或身份證、新農合參合繳費票據;
住院報銷需提供:戶口本或身份證、新農合參合繳費票據、住院發票、診斷證明、費用清單、住院病歷;
大病統籌報銷需提供:戶口本、新農合參合繳費票據、住院發票、診斷證明、費用清單、住院病歷、合療首次報銷憑證。
三、報銷比例:
1、門診報銷:
(1)普通門診報銷比例50%,每人每年報銷封頂80元;
(2)門診觀察每日最多可報銷30元,每年最多可報銷1000元;
(3)門診大病報銷比例50%。
2、住院報銷:
(1)鄉鎮級(壹級)住院報銷起付線200元,報銷比例85%。
(2)縣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70%。
(3)市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700元,報銷比例55%。
(4)省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50%。
3、大病報銷
國家確定的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20類重大疾病。
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後,剩余合規費用8000元以下部分報銷17%,超過8000元以上部分報銷73%,個人最高年補償限額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