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和組織實施:
(壹)試驗方案由各中心的主要研究者與申辦者***同討論認定,倫理委員會批準後執行;
(二)在臨床試驗開始時及進行的中期應組織研究者會議;
(三)各中心同期進行臨床試驗;
(四)各中心臨床試驗樣本大小及中心間的分配應符合統計分析的要求;
(五)保證在不同中心以相同程序管理試驗用藥品,包括分發和儲藏;
(六)根據同壹試驗方案培訓參加該試驗的研究者;
(七)建立標準化的評價方法,試驗中所采用的實驗室和臨床評價方法均應有統壹的質量控制,實驗室檢查也可由中心實驗室進行;
(八)數據資料應集中管理與分析,應建立數據傳遞、管理、核查與查詢程序;
(九)保證各試驗中心研究者遵從試驗方案,包括在違背方案時終止其參加試驗。
多中心試驗應當根據參加試驗的中心數目和試驗的要求,以及對試驗用藥品的了解程度建立管理系統,協調研究者負責整個試驗的實施。
國際多中心試驗定義的問題其實不涉及試驗本身真正的問題在於3期的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如果與註冊相銜接因為有越來越多的公司通過國際多中試驗來加快註冊有少數公司為了加快註冊會發起壹些“偽國際多中心”比較極端的情況時,可能整個試驗病例90%來自於中國,剩余10%的病例則來自於壹些諸如,印度,印尼之類的國家這種情況很難被國家接受所以也就引出了什麽才是國際多中心試驗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