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員工個人衛生的控制,防止人員因素對產品質量造成危害。
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職責
HACCP 小組負責制定和修訂該計劃。
各部門負責程序的實施。
部門衛生主管負責計劃監督。
程序
4.1 員工健康管理
4.1.1 公司建立員工健康記錄表。
4.1.2新員工進廠,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體檢合格並取得健康證後方可進廠工作,否則不予錄用。上崗前參加崗前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4.1.3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含帶菌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者,不能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凡有嚴重感冒(如:發燒、發熱、經常流淚、流涕、劇咳)和手外傷者,應調離食品加工崗位。
4.1.4對員工每年至少組織壹次體檢,由主管部門(珠海市疾病控制中心及其下屬機構)出具健康證明;必要時做臨時健康檢查。
4.1.5關註政府發布的傳染病消息,及時評估對公司員工健康的影響,如有疑問及時向珠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查詢,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4.2 員工個人衛生控制
4.2.1 按照培訓計劃對員工進行個人衛生和食品安全教育培訓。
4.2.2 如果在生產過程中生病或受傷,或接觸到傳染病患者(腸道疾病、肝炎等),必須立即通知生產主管,並在進行評估後再繼續生產。
4.2.3 工作時應穿戴整齊的工作衣帽,鞋、袖口、領口應扣緊,工作帽應完全蓋住頭發,防止頭發等雜質落入食品中。
4.2.4所有員工應勤理發、勤洗澡,不得在指甲上存放指甲油和佩戴首飾等,不得在皮膚上塗抹化妝品。
4.2.5員工應經常保持雙手清潔,進入加工車間前、上廁所後或手被汙染後,必須立即洗手消毒。
4.2.6包裝部包裝間員工的個人物品應放在更衣室內,不得帶入加工間,也不得穿工作服到加工區以外的場所。
4.2.7工作期間嚴禁大聲喧嘩,嚴禁吸煙、吃東西。
4.3 監督
4.3.1 每天工作前檢查生產人員的健康狀況,並記錄在每日衛生控制記錄中。
4.3.2 在年度內部審核時,檢查員工的健康證明和健康安全培訓情況。
4.3.3 員工出國、跨省出差、休假或去過國家公布的疫區,返回工作崗位後,應申報健康狀況。
4.3.4人事部門應在出差報銷單或休假單上進行申報和確認,未經確認的報銷單,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4.4整改措施:
4.4.1對患有影響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應立即調離生產崗位,視病情輕重,可安排在非食品加工區或回家休養,直至痊愈。病情嚴重撾期不能治愈的(如:乙肝、活動性肺結核)可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辭退。
4.4.2凡患有嚴重感冒(如:發燒、經常流淚、流鼻涕、劇烈咳嗽)、皮膚病(如: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手外傷(包括生產加工過程中的意外傷害)等有損食品衛生的疾病者,應盡快通知其不能上班接受治療或調往非食品加工區。
輔助文件和記錄:
5.1 日常衛生控制記錄。
5.2員工健康記錄表
5.3新員工指導/上崗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