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福建親親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福建親親集團有限公司,被告福建親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火福,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吳健,福建亞太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林文遠,福建亞太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被告郝雯雯,女,1957年3月21日出生,漢族,哈爾濱市道外區親親食品經銷部業主,住哈爾濱市道外區南極街48號副2號。
代理人張克軍,黑龍江銀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告福建親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親親公司)與被告郝文計算機網絡域名侵犯商標權糾紛壹案,本院於2005年2月23日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05年3月31日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吳健、林文遠,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張克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親親公司訴稱:原告是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股份制企業,成立於1985年。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原告秉承 "以人為本,創造價值,立足本土,放眼世界 "的經營理念,精益求精,銳意進取,目前下轄九家控股子公司,擁有員工20000余人,其中國內外高級管理和技術人才300余人,在全國建立了完善的銷售網絡,年銷售額超過10億元,公司已發展成為國內知名的食品生產企業。原告於1992年在國際商品分類第30類上註冊了第614573號 "親親 "商標,之後不斷完善該商標,並於2004年在第29類上註冊了第3293585號""商標,在第30類上註冊了第3293585號商標,並在第30類上註冊了第3293585號商標。 截至目前,原告及其子公司共投入廣告費 3 億元,其中 2002 年至 2004 年投入 1.4 億元,廣告覆蓋全國各地,使" "商標成為家喻戶曉的知名品牌。原告生產的""牌蝦仁、薯片(條)系列產品,銷量和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同行業中名列第壹;生產的""牌果凍系列產品,銷量和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同行業中名列第二。
2005年,原告發現被告在互聯網上註冊中文域名 "中國親 "和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惡意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給原告的經營造成了經濟損失。給原告企業造成了經濟損失。請求法院判令1.判令原告的""註冊商標為馳名商標; 2.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註冊商標的不正當競爭和侵權行為; 3.判令被告的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親親 "和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 "歸原告所有;4.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
被告郝文辯稱:被告是合法註冊和使用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原告的 "親親 "商標僅限於食品,與被告在互聯網上註冊的域名無關;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損失30萬元沒有法律依據。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在庭審過程中,原、被告對各自主張的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
原告親親公司舉證如下:
證據1、原告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主要內容為:原告的經營範圍為銷售膨化食品、果凍等。
證據2、原告的商標註冊證。主要內容為:第614573號商標註冊證、"親親 "商標。614573,商標 "親親和圖",核定使用商品第30類膨化食品,註冊有效期自1992年10月20日起;第3293585號商標註冊證,商標".3293585,商標"."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第29類果凍等,註冊有效期自2004年2月7日起;第3293583號商標註冊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第30類玉米花、蝦味條、膨化薯片等,註冊有效期自2004年2月28日起。28日起。
證據3、哈爾濱市道外區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主要內容為哈爾濱市道外區公證處2005年2月3日公證證明:被告在互聯網上註冊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使用 "親親美食"、"親親美食"、"親親美食"、"親親美食"、"親親美食"、"親親美食"、"親親美食"。被告在互聯網上註冊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並使用 "親親食品 "標識銷售果凍、膨化食品。
證據四、1993年9月購買 "親親蝦袋 "包裝的發票。證明:原告壹直在使用 "親親 "商標。
證據5、原告持有的多家子公司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檔案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證明:原告在全國擁有多家子公司,其膨化食品、果凍等產品均使用了""商標。
證據6、原告的廣告合同、發票、廣告畫冊、廣告片、媒體報道及廣告監測報告。主要內容為:1992年至2004年,原告共投入廣告費、媒體宣傳報道費3億元,其中2002年至2004年****,共投入1.4億元。證明:原告的""商標已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是中國馳名商標。
證據七、原告及其產品商標的榮譽證書。主要內容為:1999年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授予 "中國食品工業優秀企業 "稱號;2001年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認定為 "中國名牌食品";2000年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認定為 "全國質量達標食品""全國質量達標食品 "單位;2004 年被中國質量檢驗協會評為"(2000-2004 年)全國質量檢驗合格產品";2002 年被中國質量協會評為 "質量信譽跟蹤產品";1998 年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評為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電視廣告推薦品牌";2003 年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企業家委員會評為 "全國安全優質食品承諾單位"。2003 年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企業家委員會評為 "全國安全優質食品承諾活動承諾企業";1992 年被中國消費者報社、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指導委員會、中國技術監督報社評為 "北京晉江名優產品展銷會參展榮譽獎"。2002 年被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認定為 "福建省著名商標";1998 年被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認定為 "福建省著名商標";2003 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認定為 "福建名牌產品"。"福建名牌產品 "等稱號。證明:原告的""商標已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是中國馳名商標。
證據八、相關行業協會、地方政府及經發局的證明。主要內容是:原告及其子公司2002年全年生產量1007萬箱,終端銷售額8.12億元,利稅1.07億元;2003年全年生產量1071萬箱,終端銷售額8.63億元,利稅1.17億元;2004年全年生產量1287萬箱,終端銷售額10.41億元,利稅1.39億元,在全國同行中名列前茅。
證據9、原告各地經銷商及區域代理合同部分清單。主要內容是:原告與全國近兩千家主要經銷商簽訂了101份經銷合同。證明:原告在全國建立了完整的銷售網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
證據10、原告形成的商標註冊證和商標管理制度的商標保護體系。主要內容是:原告在相關商品上分別申請註冊了""商標防禦商標和聯合商標,並於2002年1月8日取得美國商標註冊證書。證明:原告已形成全方位、完整的""商標保護體系。
證據11、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福建省中央檢驗所、鹹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等20個國家、省、市檢驗中心對原告產品質量的檢驗報告。證明:原告的產品質量過硬,具有較高的信譽。
證據十二,處罰決定書。證明:原告的""商標是馳名商標,在全國範圍內受到保護。
證據13、產品及包裝袋10件。證明:原告已實際使用" "商標。
被告認為:原告對證據1、2、5、6、7、9、10、13無異議;證據3只能證明被告註冊了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但不能證明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證據4不能證明原告的主張;證據8、12與本案無關;證據11不能直接證實原告的""商標是中國馳名商標。
被告郝文出示了以下證據:
被告郝文的哈爾濱市道外區親親食品經銷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主要內容為:經營範圍為銷售小食品。
原告對被告的證據無異議。
綜合分析雙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及所舉證據和已公布的證據,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原告的""商標是否屬於馳名商標;被告在互聯網上註冊並使用的中文域名 "中國親 "和英文域名""。以及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 "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經審理確認:壹、原告親親公司成立於1985年,原告及其子公司自1993年起使用 "親親 "商標,經營範圍為銷售膨化食品、果凍等。二、原告擁有以下註冊商標專用權:商標註冊證第614573號 "親親 "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第30類膨化食品,註冊有效期自1992年10月20日起;第3293585號 "親親 "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第30類膨化食品,註冊有效期自1992年10月20日起。3293585,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第29類果凍等,註冊有效期自2004年2月7日起;第3293583號商標註冊證,商標為"",核定使用商品第30類玉米花、蝦味條、膨化薯片等,註冊有效期自2004年2月28日起。28 日起。原告還在相關商品上申請註冊了答辯商標和""商標的聯合商標,並分別於2002年1月8日取得了美國商標註冊證。三、原告及其控股子公司生產的產品,2002 年全年生產量為 1007 萬箱,終端銷售額 8.12 億元,利稅 1.07 億元;2003 年全年生產量為 10.71 萬箱,終端銷售額 8.63 億元,利稅 1.17 億元;2004 年全年生產量為 1287 萬箱,終端銷售額 10.41 億元,利稅 1.39 2004 年全年生產量為 1287 萬箱,終端銷售額 10.41 億元,利稅 1.39 億元。四、原告從 1992 年至 2004 年共投入廣告宣傳、媒體報道費用 3 億元,其中,從 2002 年至 2004 年 **** 共投入 1.4 億元。五、原告在全國建立了完整的銷售網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六、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福建省檢驗中心、鹹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20個國家、省、市檢驗中心對原告產品質量的檢驗報告證明原告的產品質量過硬。七、原告及其產品和商標先後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授予 "中國食品工業優秀企業 "稱號,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認定為 "中國名牌食品",被中國質量檢驗協會評為"(2000-2004)全國質量檢驗合格產品",被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評為 "福建省著名商標",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評為 "電視廣告推薦品牌",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評為 "電視廣告知名品牌",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評為 "中國食品工業優秀企業"。電視廣告推薦品牌"、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評為 "福建名牌產品 "等多項榮譽。八、原告生產的""牌蝦仁、薯片(條)系列產品,銷售額和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同行業中名列第壹;原告生產的""牌果凍系列產品,銷售額和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同行業中名列第二。九、被告在互聯網上註冊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使用 "親親食品 "標識 被告在互聯網上註冊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使用 "親親食品 "標識,用於銷售果凍和膨化食品。十、被告人郝文的哈爾濱市道外區親親食品經銷部經營範圍為銷售小食品。
法院經審理認為:馳名商標,是在國內外市場上享有較高知名度和較高美譽度,為相當範圍的消費者所熟知的商標。原告自1993年起在果凍、膨化食品上使用 "親親 "商標,自1992年起在相關產品上註冊 "親親"、"Kissing "商標,其第614573號 "親親 "商標是在國內外市場上享有較高知名度和較高美譽度的馳名商標,為相當範圍的消費者所熟知。第614573號 "接吻及圖 "註冊商標、第3293585號""註冊商標、第3293583號""註冊商標均有效,原告也分別在相關商品上申請註冊了 "接吻及圖 "商標。在相關商品上分別申請註冊了""商標答辯商標和聯合商標,"親親琴琴 "商標於2002年1月8日獲得美國商標註冊證;原告的商標具有顯著的顯著性;經國家和省市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多年檢驗,原告的商品質量優良穩定,原告及其產品和商標多次獲得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等授予的榮譽,被評為 "中國名牌食品"、"福建省著名商標 "等、生產""牌蝦仁。原告生產的""牌蝦條、薯片(條)系列產品,銷量和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同行業中名列第壹,""牌果凍系列產品,銷量和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同行業中名列第二;原告已在全國建立了完整的銷售網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原告建立了完整的銷售網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投入了巨額的廣告宣傳費用,其廣告投入與銷售額成正比增長;原告及其產品和商標在同行業中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信譽度,並為相關消費者所熟知。根據《中華人民**國商標法》第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原告的第3293585號""註冊商標和第3293583號""註冊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被告郝文開設的哈爾濱市道外區親親食品經銷部,是專門從事小食品銷售的個體工商戶,原告及其產品和商標在同行業中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相關消費者所熟悉知曉。被告未經原告許可,在互聯網上註冊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使用 "親親食品 "標識,用於銷售果凍和膨化食品等、其域名與原告的馳名商標相同、近似,足以造成相關消費者的誤認,主觀上具有明顯的 "傍名牌 "惡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損害了原告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已構成以計算機網絡域名侵犯商標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綜上,原告的請求合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的抗辯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納。依照《中華人民**國商標法》第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壹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壹條第(三)項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五條第壹款、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第六條第二款、第六條、第八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壹、被告郝文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福建親親股份有限公司""商標權的行為;
二、被告郝文立即停止使用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 "www.qinqin-cn.com";
三、中文域名 "中國親親 "和英文域名 "www、
四、被告郝文賠償原告福建親親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於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付清。
案件受理費7760元,由被告郝文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 判 長 劉亞軍審 判 員 劉淑華代理審判員 常玉德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六日書 記 員 何 洋附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條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