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倉庫的設施
(1)藥品生產企業的物料倉庫應有防止昆蟲、鳥類、鼠類等動物進入的設施,通風口對外是否有防止昆蟲等進入的鐵絲網;
(2)進入倉庫的門前是否有有效的擋鼠板,倉庫內是否有粘鼠板、防鼠夾等;
(3)是否有溫濕度計,溫濕度計是否是有用,溫濕度記錄是否及時、有效,溫濕度超出規定範圍是否采取了相應措施;
(4)陰涼品庫是否安裝了空調(最好具有除濕功能);是否建有冷庫存放需冷藏的物料(例中藥浸膏);
(5)麻醉藥品物料的倉庫,應雙人雙鎖,設有紅外報警器,最好於公安部門的110聯網。
2、貯存條件
(1)物料應按規定存放,企業容易產生將需陰涼處保存的物料存放在常溫庫、將中藥制劑浸膏存放在生產車間的現象。由企業提供需陰涼貯存的物料名單對照檢查。
(2)待驗、合格、不合格物料是否分庫(區)存放。
(3)固體原料和液體原料是否分開儲存。
(4)毒性藥材、貴細藥材是否分別設置專庫或專櫃存放。
(5)見光易分解的物料是否采取了避光措施。
(6)炮制、整理加工的凈藥材是否使用清潔容器或包裝貯存,凈藥材是否與未加工、炮制的藥材嚴格分開存放。
3、物料批號
企業的物料批號是否規範,有進廠批號物料的是否按原批號記錄,無進廠批號的物料企業是否自定了編號/批號。建議企業按批號管理。
4、取樣檢驗
(1)企業是否對原料、輔料按批取樣檢驗,取樣是否合理;有無檢驗報告;企業是否對所需原、輔料進行全項檢驗,不能自檢的是否辦理了委托檢驗的手續(應是需用紅外以上檢驗的檢驗項目)並檢驗,不能開展全項檢驗所缺檢驗用儀器應責成企業及時購買。
(2)直接進入潔凈區使用的物料,取樣後的物料包裝是否保持嚴密,防止物料補汙染。
(3)企業是否配備取樣車,取樣車是否清潔。
(4)稱量用臺秤是否進行了檢定,是否在有效期內。
(5)取樣檢驗後,取樣量是否能從物料貨位卡上反映;被取樣的物料包裝上是否貼有取樣證;取樣檢驗合格後,每件物料包裝上是否貼有合格(取樣證、合格證由企業質檢部門核發)。
(6)物料是否在規定的有效期/貯存期內使用,到有效期時,是否按規定復驗;儲存期內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復驗。
5、物料的標示
(1)物料的標示是否規範。從合法渠道購入的原料,除中藥材、部分消毒用原料外,原料包裝標簽上應有藥品批準文號。
(2)中藥材、中藥飲片最好每件包裝上掛標簽,註明品名、規格、數量、產地、來源、采收(加工)日期。
(3)不合格物料、毒性藥材、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易燃易爆等物料包裝應有明顯的規定的標誌。(例黑底白字“毒”)
(4)物料應設標管理。待驗物料(黃色標記)、合格物料(綠色標記)、不合格物料(紅色標記)
(5)拼箱記錄應在藥品外包裝上標示,涉及哪兩個批號,每個批號的數量是多少。
6、標簽、使用說明書
(1)藥品標簽、使用說明書應與藥監部門批準的內容、式樣、文字相壹致;印有與標簽內容相同的藥品包裝按標簽管理(類標簽管理)。
(2)標簽、使用說明書應按品種、規格專櫃(庫)存放,由專人保管、領用。
(3)標簽、使用說明書應憑批包裝批令發放,按照實際需要量領取。特別註意是否有退庫記錄(否則企業執行本條不到位,企業為了省事,不按實際需要量領取)。
(4)標簽應記數發放,由領用人核對、簽名。標簽使用數、殘損數及剩余數之和應與領用數相符。隨機抽取壹種標簽點數,查看帳、卡、物是否相符。
(5)印有批號的殘損標簽或剩余標簽應在質量部門監督下由專人銷毀。
查批生產記錄,標簽、使用說明書的領發記錄,看標簽、使用說明書是否憑批包裝批令發放,按照實際需要量領取;看標簽銷毀記錄是否完善,有無質量管理部門監銷人簽名。
7、物料的購入
(1)企業應從合法渠道采購物料,渠道相對固定,隨機抽取幾個物料,查自其相應付款憑證,核實物料是從合法渠道購入;
(2)質量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主要物料供應商的質量體系進行審查及評估。
現場隨機抽取幾個物料,由企業提供供應商的在關資執證明材料,並查看評估報告或審查表,核實質量管理部門是否履行了相關職責;
8、易燃易爆倉庫
(1)有關制度是否張貼;
(2)是否有警示語(例嚴禁煙火);
(3)不能使用普通開關(應用防爆空氣開關);
(4)應有降溫設施;
(5)應有滅火的設施(有沙池、沙);
(6)是否有通風設施(建議企業采用自然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