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例:患者,女,65歲,居住於泰山區岱廟街道溫泉路國土資源局宿舍。與其子***同居住,其子與武漢返泰人員有接觸史,1月31日出現發熱,2月1日入院隔離治療,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第3例:患者,女,11歲,居住於泰山區岱廟街道溫泉路國土資源局宿舍。其父與武漢返泰人員有接觸史,2月1日因頭暈、咳嗽入院隔離治療,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第4例:患者,女,33歲,居住於泰山區麗景花園小區。其與第6例為同事。其丈夫1月9日曾去過武漢,1月10日離開武漢回到泰安,查血常規和CT無異常。患者1月30日出現發熱,2月1日入院隔離治療,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第5例:患者,男,35歲,居住於泰山區擂鼓石花園10號樓。患者居住樓***9層,***用壹部電梯,該樓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2例、無癥狀感染者1例。1月20日晚在擂鼓石巨鼎酒店與朋友聚餐,1月22日單位聚餐,1月24日與其父母就餐,1月29日出現發熱,到泰安市中心醫院發熱門診就診,2月3日到泰安市第四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2月4日入院隔離治療,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第6例:患者,男,35歲,居住於泰山區泮河大街老兒童醫院宿舍。患者自稱1月25日曾接福建客人從高鐵站到二十裏鋪,1月26日送其母親回範鎮老家,後帶妻兒去樓德西鳳村嶽母家,中午與家人壹起吃飯,下午自駕車返回泰安。1月28日去範鎮接母親回家,1月30日去嶽父家接妻兒回泰安。患者2月1日出現咳嗽,無發熱,去泰安市中心醫院查血後,到九州家園東更道社區衛生服務站輸液3天。2月4日21:00自駕車到泰安市第四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後隔離,2月5日晚轉院至泰安市傳染病醫院。患者否認半月來有疫區旅居史,否認有發熱病人接觸史。
第7例:患者,男,49歲,居住於泰安市擂鼓石花園10號樓,泰安市泰山學院附屬中學教師。1月11日晚到泰安高新區化馬灣鄉西莊村給嶽父過生日,14人聚餐,1月12-17日與泰山學院附屬中學學生、老師壹行57人到北京研學,1月21、23日與家人及其同學聚餐,1月22日到岱嶽區滿莊鎮孫家阜村接父親過年,中午聚餐,1月27日回單位上班。1月29日晚出現發熱癥狀,2月2日其妻被確診為陽性檢測病例,12:00患者到泰安市第四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隔離留觀,2月3日19:00轉至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住院隔離治療,2月6日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第8例:患者,男,38歲,居住於泰安市泰山區上高鳳凰小區10號樓。1月19日離開泰安市到牡丹江,1月23日乘大巴車去雪鄉旅遊,1月24日返回牡丹江,居住於父母家。1月28日乘K1452次車離開牡丹江,1月30日1:38到達泰安,1:57返回家中。1月31日出現發熱、咳嗽癥狀,2月2日患者父母告知其去雪鄉所乘大巴車有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病例,隨後電話求助社區相關工作人員,由120專車送至泰安市第四人民醫院就診,後轉至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隔離留觀,2月6日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第9例:患者,男,51歲,居住於泰山區邱家店鎮府前花園2號樓。1月17日患者入住泰安市中醫院腦病康復科病房,每天9:00-12:30在醫院治療,完成治療後租車回家,患者與確診病例泰安市中醫醫院醫生有接觸史。1月26日出院,當日到泰安市腫瘤醫院化療壹區單間治療,2月2日泰山區邱家店衛生院專車接患者回家,後全家壹直居家隔離觀察,無外出史,無外來人員接觸史。2月7日上午出現發熱癥狀,2月8日收入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住院隔離治療,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第10例:患者,男,89歲,居住於泰山區財源街道糧食局宿舍1號樓。患者為泰安市中醫院醫院老年護理科病人。平時由護工輪流看護,其3名家人定期來院探望。患者為老年癡呆病例,原有墜積性肺炎,營養不良、低脂血癥,1月27日出現發熱、咳嗽癥狀,1月29日退熱,現仍有咳嗽。2月8日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第11例:孫某某,女,70歲,居住於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上高街道鳳凰小區。1月28日與其女兒壹同就餐,2月2日其女兒被診斷為新冠肺炎陽性檢測病例,即被作為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觀察。2月8日采集患者鼻咽拭子標本送檢,實驗室檢測結果陽性,經專家會診確診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經120救護車轉至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隔離治療,目前病情穩定,流行病學調查正在進行中。
第12例:患者,女,41歲,山東省泰安市人,工作所在地山東省泰安市,家居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泰前街道華新山水居,曾到過泰安市中醫醫院確診病例、陽性檢測者區域活動2分鐘,無外地旅居史。2月10日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臨床分型輕型,無基礎性疾病。正在隔離治療。第30例:患者,女,41歲,山東省泰安市人,工作所在地山東省泰安市,家居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泰前街道華新山水居,曾到過泰安市中醫醫院確診病例、陽性檢測者區域活動2分鐘,無外地旅居史。2月10日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臨床分型輕型,無基礎性疾病。正在隔離治療。
第13例:患者,女,73歲,居住於泰山區岱廟街道東嶽大街96-1號農行宿舍3號樓。患者為泰安市中醫醫院血液透析門診病人,自2019年1月份開始,平時每隔3天到市中醫醫院精誠樓六樓透析室透析壹次,每次透析後有惡心、嘔吐、乏力、頭暈癥狀。2月4日患者由其丈夫騎電動三輪車帶到市中醫醫院進行透析,乘電梯上樓。2月6日下午入住泰安市中醫醫院精誠樓5樓透析科504房間後未再回家。患者2月10日、13日、16日各透析壹次。2月16日下午5點半,患者出現發熱,晚10點轉入市中醫醫院隔離病房治療。2月19日確認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患者與丈夫兩人壹起居住,否認有外出史、未接觸過外來發熱人員。患者就診、治療所在的精誠樓曾有確診病例。
第14例:患者,男,68歲,居住於泰山區唐訾路西岱嶽區公路局宿舍南樓3單元。患者有老慢支病史10年,有高血壓病史,2018年患腦梗塞,2019年1月患腦出血。1月25日下午,患者由其兒子駕車陪同到泰安市中醫醫院二樓呼吸內科門診就診,在醫院停留時間大約壹個半小時。2月16日,患者咳嗽加重,有痰。2月17日晚出現發熱,最高體溫39℃。2月18日到泰山區人民醫院壹樓放射科進行CT檢查、二樓化驗室檢查血常規,遂到泰安市中心醫院發熱門診就診。2月19日患者及其家人***6人入住市傳染病醫院隔離治療。2月20日確認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當日17時轉山東省胸科醫院治療。
第15例:患者,女,65歲,居住於徂汶景區化馬灣鄉窪裏村。患者2月14日出現發熱等癥狀,到窪裏村衛生室就診未見好轉。2月19日上午10:00,由村醫駕私家車帶患者及其丈夫到化馬灣鄉衛生院就診,血常規及CT檢查結果異常。經泰山療養院專家遠程會診,10:50分由村醫駕私家車轉入泰安市第四人民醫院,以肺炎收入院。2月20日下午2:00左右轉到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治療。患者自述自春節以來壹直居家,否認有外出史、與外來人員接觸史,發病前3天除丈夫外未接觸他人。其子為泰安人壽保險公司職工,1月24日回家探望父母,25日返泰後未再與患者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