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肝移植手術費用在醫保報銷範圍內,但具體報銷比例需依據當地醫保政策;2、術後抗排異藥物門診費用,第壹年最高支付限額為5000元,第二年4500元,三年及以後4000元;3、器官移植後使用抗排斥免疫調節劑人員,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4、器官移植手術前需報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審批、備案。
醫保的基本原則:
1、統籌基金支付範圍: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因病就醫的費用,包括門診、住院等醫療服務;
2、個人賬戶使用規則: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支付門診費用,部分地區也可用於支付藥品費、住院費等;
3、支付比例和封頂線:醫保支付比例根據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和治療項目而有所不同,同時存在年度封頂線限制;
4、定點醫療機構限制:參保人員通常需要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以便享受醫保報銷;
5、藥品和項目目錄限制:醫保報銷的藥品和治療項目需在醫保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內。
綜上所述,肝移植醫保報銷金額受地方醫保政策影響,手術費用可報銷但比例不壹,術後抗排異藥物門診費用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且器官移植後使用抗排斥免疫調節劑的人員可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手術前還需經過省級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的審批和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