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試駕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
試駕發生交通事故後,試駕服務提供者要賠償這些費用: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確定。計算; 4、護理費、住宿費。護理費、住宿費。二、交通事故能否協商賠償?
如果交通事故後果不嚴重,肇事者主觀惡意不大,且積極處理事故,主動向受害人善意協商賠償。並且,在交通事故中,雙方可以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確定雙方都能接受的賠償數額,可以協議處理。如果雙方不履行或拒不履行約定,就會產生違約責任。雙方必須按照約定內容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對於機動車無號牌、機動車無保險、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誌、駕駛人無駕駛證、駕駛人飲酒、駕駛人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當事人因交通事故或者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糾紛、當事人不能移動車輛、碰撞建築物、公共**** 設施或者其他設施,造成人員死亡、重傷、輕傷、財產損失的,必須報警,交通事故必須經交警部門調解達成賠償協議,如果壹方不履行協議,則另壹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協議。三、試駕發生事故誰承擔賠償責任?
在認定試駕者和汽車銷售者的責任時,應按以下規則處理:(1)應審查汽車銷售者在試駕活動中有無過錯。因為作為經營者,汽車銷售者有義務保證消費者的財產和人身安全,試駕時必須審查駕駛員的駕駛證,合理提示車輛的特點和試駕路線,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等基本安全保障義務。 (2)應適當平衡利益與風險。由於汽車銷售者對試駕車輛仍保留著實際的支配權和監督權,而提供試駕服務本身就是其獲取潛在客戶、贏得商業利益的營銷手段,理應承擔試駕活動的相應風險;而對試駕者而言,試駕行為使其直接操控試駕車並從被試車輛的直觀感受中對車輛的性能進行壹定程度的了解。在壹定程度上,也是車輛的處置者和運行利益享受者。綜上,根據權利義務相壹致的原則,試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汽車銷售者和試駕人員內部賠償的,雙方應當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外分擔賠償責任; (3)第三人受到損害請求賠償的,汽車銷售者和試駕人員應當在與****,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外承擔相同的賠償責任。 由於試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何賠償,交通事故後果不嚴重,肇事者主觀上沒有故意行為,撞傷人後積極將其送往醫院接受治療,雙方可以協商賠償。如果交通事故中機動車無號牌、無保險、無檢驗合格標誌等,則需要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