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可在參保地以外的陜西省其他統籌地區住院或門診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店購藥等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和報銷,可憑本人電子醫療保險憑證、社會保障卡、居民身份證執行參保地的政策和結算辦法。
醫保異地報銷流程如下:
1,根據當地醫療保險規定,去異地就醫的人員,應先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就醫結束後,憑相關票據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2.參保地與就醫地之間實現醫保聯網結算的,需要異地就醫的人員,可按當地醫保相關規定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後,到異地就醫地刷醫保卡就醫,直接結算醫療費用,無需提前報銷醫療費用。這種方式在壹些省份已經實現,有些地方還實現了跨省聯網結算;
3.參保地與參保人想去的醫療地建立了醫保報銷合作關系,使參保人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後,才能直接委托醫療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在醫療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
醫保異地報銷需要的材料如下:
1.基礎材料有病歷、費用清單、醫療費用原始憑證、出院條件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對於異地醫保報銷;
2、長期在異地工作的,還需參保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
3.長期異地居住且居住地為戶籍所在地的,提供相關戶籍證明復印件。
綜上,陜西省內異地就醫無需轉診即可掛號結算,普通門診、藥店可直接使用醫保個人賬戶購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