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劑是理、法、方、藥的壹個組成部分,是在辯證方法基礎上選藥配伍組成的,所以,首先要理解方劑與治法的關系,才能準確而縝密的遣藥用方。
從祖國醫學的形成和發展來看,治法是在積累了相當醫療經驗的基礎上總結出來的,是後於方藥的壹種理論。但是當治法已由經驗總結上升為理論之後,就成為指導遣藥組方和運用成方的指導原則。例如壹個感冒病人,經過四診合參,審證求因,確定為外感風寒表實證時,根據表證當用汗法,寒者熱之的原則,決定用辛溫解表法治療,並且按法選用相應的有效成方,或自行選藥組成辛溫解表劑,如法煎服,便能汗出表解,邪去人安。否則,治法與辯證不符,組方與治法脫節,必然治療無效,甚至反使病情惡化。,由此可見,治法是指導遣藥組方的原則,方劑是體現和完成治法的主要手段。所以我們常說“方以藥成”,卻又首先是“方從法出,法隨證之”,二者之間的關系是互相為用,密不可分的。 方劑的組成不是單純藥物的堆積,而是有壹定的原則和規律。古人用“君、臣、佐、使”四個部分加以概括,用以說明藥物配伍的主從關系。壹個療效確實的方劑,必須是針對性強,組方嚴謹、方義明確、重點突出、少而精悍。現將“君、臣、佐、使”的含義分述如下:
1.君藥 是針對病因或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壹般效力較強,藥量較大。
2.臣藥 是指方中能夠協助和加強主藥作用的藥物。
3.佐藥 是指方中另壹種性質的輔藥。它又分:
(1)正佐:協助主藥治療兼證。
(2)反佐:對主藥起抑制作用,減輕或消除主藥的副作用。
4.使藥有兩種意義
(1)引經藥,既能引方中諸藥至病所的藥物。
(2)調和藥,既具有調和方中諸藥作用的藥物。
例如壹病人惡寒發熱、無汗而喘、頭痛、脈浮緊。其辯證是風寒表實證。擇用麻黃湯治療,方中之麻黃,辛溫,發汗解表,以除其病因(風寒)而治主證為主藥;桂枝,辛甘溫,溫經解肌,協助麻黃增強發汗解表之功,為輔藥;杏仁,甘苦溫,助麻黃宣肺平喘,以治咳喘之兼證為佐藥;甘草,甘溫,調和諸藥為使藥。
簡單的方劑,除了主藥外,其它成分不壹定都具備。如芍藥甘草湯,只有主、輔藥;左金丸,只有主藥黃連和佐藥吳茱萸;獨參湯,只有主藥人參,復雜的方劑主藥可有兩味或兩味以上,輔、佐、使藥也可有兩味或多味。 劑型是根據臨床使用中草藥治療各種疾病的需要,將藥物制成壹定大小或不同形的制劑,中草藥劑型很多,並隨著中西醫結合的不斷發展,中草藥的劑型日益增多,傳統的劑型在質量上、工藝上也有很多改革,現將常用劑型介紹如下:
1.湯劑 把藥物配齊後,用水或黃酒,或水酒各半浸泡後,再煎煮壹定時間,然後去渣取汁,稱為湯劑,壹般作內服用,如麻黃湯、歸脾湯等。湯劑優點是吸收快,療效快,而且便於加減使用,能較全面地照顧到每壹個病人或各種病證的特殊性,是中醫臨床最廣泛使用的壹種劑型。
2.散劑 是將藥物研碎,成為均勻混合的幹燥粉末,有內服與外用兩種。內服散劑末細量少者,可直接沖服,如七厘散;亦有粗末,臨用時加水煮沸取汁服的,如香蘇散。外用散劑壹般作外敷、摻散瘡面,或患病部位,如生肌散、金黃散;亦有作點眼、吹喉外用的,如冰硼散。散劑有制作簡便,便於服用攜帶,吸收較快,節省藥材,不易變質等優點。
3.丸劑 是將藥物研成細末,以蜜、水或米糊、面糊、酒、醋、藥汁等作為賦型劑制成的圓形固體劑型。丸劑吸收緩慢,藥力持久,而且體積小,服用、攜帶、貯存都比較方便,也是壹種常用的劑型。壹般適用於慢性、虛弱性疾病,如歸脾丸、人參養榮丸等;亦有用於急癥,如安宮牛黃丸、蘇合香丸等。臨床常用的丸劑有蜜丸、水丸、糊丸、濃縮丸等數種。
4.片劑 將中藥加工或提練後與輔料混合,壓制成圓片狀劑型。片劑用量準確,體積小。味很苦的,具惡臭的藥物經壓片後再包糖衣,使之易於吞服;如需在腸道中起作用或遇胃酸易被破壞的藥物,則可包腸溶片,使之在腸道中崩解。片劑應用較廣,如銀翹解毒片、桑菊感冒片等。
5.沖劑 是將中藥提練成稠膏,加入部分藥粉或糖粉制成顆粒散劑幹燥而成。用開水沖服,甚為方便。由於含糖較多,小兒易於接受。
6.膏劑 將藥物煎煮取汁濃縮成半固體叫膏劑。有內服及外用兩種,內服的如雪梨膏等;外用的如風濕膏、狗皮膏藥等。
7.丹劑 壹般是指含有汞,硫磺等礦物,經過加熱升華提練而成的壹種化合制劑。具有劑量小、作用大、含礦物質之特點。此劑多外用,如紅升丹、白降丹等。此外,習慣上把某些較貴重的藥品或有特殊功效的藥物劑型叫作丹,如至寶丹、紫雪丹等。所以,丹劑並非是壹種固定的劑型。
8.針劑 是根據中草藥有效成分不同,用不同方法提取、精制配成滅菌溶液供皮下、穴位、肌肉、靜脈等註射用的壹種劑型。具有作用迅速等優點。故對急癥或口服藥有困難患者尤為適宜。針劑是今後需大力研制的壹種劑型,以適應中醫急癥之需要。
9.酒劑 俗稱藥酒。是將藥物浸泡入酒中,經過壹時間後,去渣取汁供內服或外用。 中藥煎服恰當與否,直接影響其療效,因此,必須了解中藥的煎服方法。
1.煎藥方法
(1)煎藥器具;以砂鍋、搪瓷皿為好,忌用鐵器,以免發生化學反應。
(2)煎藥用水量;根據藥物體積而定,壹般以水浸過藥面為度。
(3)註意事項
①煎藥之前,將藥用冷水浸泡壹段時間,使藥物充分濕潤,以便有效成分易於煎出。
②壹般藥物均可同煎。煮沸後即改為文火。再煎15-20分鐘。煎藥時防止藥汁外溢及過快熬幹。煎藥時不宜頻頻打開鍋蓋,以盡量減少易揮發成分的丟失。如為味厚的滋補藥品,如熟地、首烏等,煎煮時間宜稍長,使有效成分更多地被煎出;清熱、解表、芳香類藥物煎時宜稍短。以免有效成分損失或藥性改變。
③有些藥物煎法特殊(處方必須註明),現介紹如下:
先煎:貝殼類、礦石類藥物,因質堅而難煎出味,應打碎先煎,煮沸10-20分鐘後,再下其它藥。如龜板、鱉甲、代赭石、石決明、生牡蠣、生龍骨、生石膏等;蘆根、茅根、夏枯草、竹茹等,宜先煎取汁,用其汁代水煎其它藥。
後下:氣味芳香的藥,借其揮發油取效的,宜在壹般藥物即將煎好時下,煎四、五分鐘即可,以防其有效成分走散。如薄荷、砂仁等。
包煎:為防止煎後藥混濁或減少對消化道、咽喉的不良刺激,要用薄布將藥包好,再放入內煎煮。如赤石脂、滑石、旋復花等。
另燉或另煎;某些貴重藥,以保存其有效成分,可另燉或另煎。如人參(隔水燉3小時);羚羊角、犀角切成薄片另煎2小時取汁服,或水磨汁或成細末調服。
溶化(烊化):膠質、粘性大的藥物,如阿膠、鹿角膠、蜂蜜、飴糖等,應先單獨加溫溶化,再加入去渣之藥液中微煮或趁熱拌攪,使之溶化,以免同煎時粘鍋煮焦,影響藥效。
沖服:散劑、丹劑、小丸、自然藥汁、芳香或貴重藥物,以沖服為宜。如牛黃、麝香、沈香末、肉桂末、田三七、紫雪丹、六神丸等。
2.服藥方法
(1)服藥次數 湯劑,壹般每日壹劑,煎兩次取汁,分2-3次服。病情重或老年、兒童酌情增減。
(2)服藥時間 飲前約1小時服為宜;對胃腸有刺激的藥物宜飯後服;滋補藥宜空腹服;安神藥宜睡前服;急病不拘時間服;慢性病應定時服。
(3)服藥溫度 以溫服為宜。但熱證者可冷服;寒證者可熱服;發汗藥宜趁熱頓服,服後加蓋衣被,以利發汗;服藥易吐者,可先服姜汁,再服藥。不能口服者,可鼻飼或灌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