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標準支付。壹級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以下不設起付線,按60報銷;300元以上起付線80元,按90%報銷。
醫保報銷的三個方式:
1.購藥:可以攜帶社保卡去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或者藥店去買藥,直接刷社保卡,要註意的是購藥費用都是走個人賬戶的,並不計入社會統籌賬戶,當個人賬戶裏面的金額用完後,必須要自行支付剩余費用;
2.門診:壹定要保存好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病歷以及檢查報告單等,還有就是門診的收費原件,在繳費處選擇社保卡支付即可直接報銷相關額度;
3.住院:報銷的比例是根據各地情況以及項目情況而定的,但是住院時個人必須先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結賬後多的退還少的補齊,但是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報銷範圍。
醫保報銷比例:
醫保報銷費用(甲類藥品全部費用+乙類藥品扣除自付部分的費用+其他符合醫保規定的費用)-起付線×報銷比例
註意:不同城市以及不同定點醫院報銷比例並不壹樣,所以具體報銷比例要以就醫醫院為準。
如果計算出來的結果超出了報銷限額,則只能按照報銷上限來報銷,剩下的就要自掏腰包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