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殘等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 16180-2006),妳父親右手前臂被截肢,估計傷殘等級為三級(具體以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準),以下暫以三級等級計算;
2、計算基數:寧德市2012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3504元(3625元/月)
3、單位是否為妳父親繳納了工傷保險?如未繳納,則按以上職工年平均工資數額計算
二、如海參養殖戶已經依法工傷登記,適用工傷賠償標準,主要有:
醫療期間的費用:
(壹)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交通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傷殘補助金
(七)傷殘補助金(約674975)
1、壹次性傷殘補助金:3625×23=83375
2、傷殘津貼:3625×80%×(60-43)×12=591600
三、海參養殖戶如屬於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則參照《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壹次性賠償辦法》賠償,具體包括
1、治療期間的費用(參照以上二中的醫療費、交通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護理費)
2、壹次性賠償金為:43504×12=522048
四、如對方拒不賠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聯系查看:/Html/?514.html
以上信息供參考,因每人情況不壹樣,相關的費用也還不明確,可以自己按照上述標準計算具體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