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仔細核對病人的身份。被保險人看病時應核對證、卡、人。嚴查遏制冒用或借用醫保身份開藥、診療等違規行為;實行首診負責制。如果主治醫生真的規定了病歷,記錄病史和治療過程,嚴禁弄虛作假。第二,履行告知義務。告知住院患者住院時應提供醫保卡,住院期間交由收費室保管。
三、嚴格執行《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不能超出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藥品、診療項目,提供自費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必須事先征得參保人員同意,並在病歷上簽字確認,否則,由此產生的患者投訴等。,由相關責任人自行負責處理。
四、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每張處方不超過5種藥品(西藥和中成藥可分別開具),門診每次發藥量急性病不超過3天,壹般疾病不超過7天,慢性病不超過半個月。住院患者吃了口服藥後必須開第二瓶藥,否則醫保會做過度治療。嚴格掌握用藥指征,住院患者出院時鞏固用藥治療,參照上述執行。五、嚴格按照規定審批。醫保限制用藥,在符合醫保限制用藥要求的情況下,經醫院批準後,方可用於醫保。否則,應自費使用,並告知患者。
六、病歷書寫必須規範、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記錄參保患者的門診和住院病歷、各種意外傷害,在門診和急診病歷及住院病程記錄中必須如實記錄意外傷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
七、合理用藥,合理檢查,維護參保患者利益。如果住院病人需要反復檢查,必須有原因分析記錄。控制抗菌藥物和自費藥物的使用
八、嚴格掌握醫保患者的入院和出院標準。禁止分解門診處方,人為分解住院人數;禁止掛床住院或將門診治療或檢查的病人住院,住院病歷內容必須規範、完整。
九、嚴格按照規定收費、收費,杜絕亂收費、濫收費等現象。住院部實行每日清單制度,每日清單要交給患者簽字確認。要及時記賬,杜絕重復收費,各種費用的核算要和病歷、醫囑壹致。因亂收費、多收費、重復收費造成醫保拒付的,由相關責任醫生護士全額承擔。
十、所有醫生通過各種渠道充分了解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醫院定期檢查和宣傳醫療保險工作,並及時組織院內學習最新的醫療保險政策和文件。
十壹、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提供的終端軟件,應妥善維護;新醫保政策出臺,按要求及時下載修改程序,確保醫保數據安全完整,為參保患者提供全天候持卡就醫服務。
違反上述制度規定者,按《職工獎懲條例》處理,並承擔醫療保險拒付的全額。
醫療保險定點醫院
醫療保險辦公室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醫療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工作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寧波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
2、努力學習,宣傳醫療保險政策法規,提高業務素質。積極支持、配合和協調醫保部門的工作,並結合實際操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患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認真遵守醫療定點機構服務協議的規定,嚴格按照協議要求開展醫療保險管理工作。負責醫院醫療保險管理。協調醫保管理中心、參保職工、醫院等各方面的關系,為醫保患者打造暢通的綠色就醫通道。
4.每天登錄市醫保管理中心QQ群,及時準確掌握醫保信息,規範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流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5、設專人負責醫療保險計算機局域網的管理和維護,確保計算機硬件、軟件和系統的正常運行。堅持數據備份制度,確保網絡安全暢通。
6、準確做好醫療保險數據對賬匯總工作,對醫療保險月末結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7.每天壹次,進入“寧波市醫保中心-內網首頁”和“慈溪市醫療申報審核登錄界面”,掌握醫保新政、我院醫保管理口碑、醫保額度結算、取消醫保結算通知等。,並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