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到相鄰區縣醫保中心申請,區縣醫保中心當場完成;
2.參保人也可向就近的街道(鎮)醫療保險服務點(以下簡稱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點代為領取醫保卡;
3.被保險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客戶辦理時需要攜帶本人和被保險人的有效證件;
4.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憑用人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員有效證件到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再由用人單位向參保人員發放醫保卡。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經辦人將報銷單據等材料提交社保經辦機構受理;
2.受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進行審核、結算、支付;
3.社保經辦機構批準申請的,申請人在收到《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表》後予以報銷。醫保報銷流程比較簡單,現在也開通了跨地區醫保報銷,異地就醫不用來回跑醫保報銷。
綜上所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聚集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在政府的資助下,患病的社會成員可以得到社會必要的物質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