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癌癥晚期痛不欲生,用止痛藥到底有用嗎?為什麽還要延續痛苦?
癌癥晚期痛不欲生,用止痛藥到底有用嗎?下面還有壹個附加小問題:為什麽還要延續痛苦?這兩個問題既有區別,又有關聯,下面分別來回答。
癌癥晚期痛不欲生,用止痛藥到底有用嗎?
當然有用!癌癥晚期不是壹定會有疼痛,但有壹部分癌癥會伴有疼痛。對於這些伴有疼痛的癌癥患者,當然要積極進行止痛處理。很多人(包括部分醫生護士)對癌癥疼痛處理總有誤區,認為反正治不好,止痛也沒有什麽用,也止不了什麽痛,鼓勵病人忍痛,有的人對用阿片類鎮痛藥有顧慮,擔心會上癮之類的。這全是誤區!只要重視,多數癌癥相關疼痛是可以緩解或減輕的,有痛不必去忍,無痛也是病人的基本權利,也是獲取尊嚴的基本保障。不管這個癌癥有沒有治好的可能,只要有疼痛,都應該積極止痛處理。不要擔心所謂的上癮,這是無知的。只要在正規專科醫生指導下,可以大膽使用阿片類藥鎮痛,而且劑量沒有上限,最終目的是為了緩解或減輕疼痛,又不是為了獲取欣快感。
為什麽還要延續痛苦?
有的人以為給了止痛藥,是延長了病人的痛苦,錯。止痛藥只是為了緩解或減輕病人的痛苦,怎麽成了延續痛苦呢?延續痛苦是指那種已經沒有有效抗腫瘤治療,生存時間已經很短,卻還要積極做各種各樣的治療,或臨終進行氣管插管、上呼吸機,心肺復蘇等操作,延續有限的幾天幾個小時生命,而病人卻是痛苦的,沒有尊嚴的,這種延續是沒有意義的,也是延續痛苦。而止痛藥是為了減輕疼痛,止痛藥延長不了病人的生存時間,當然也延長不了病人的痛苦,它只是減輕了病人的痛苦,這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人會說,緩解了疼痛,病人不就會活得更長時間嗎?生存時間多久,取決於癌癥的發展,緩解疼痛不會讓病人活得更長,即便可以活得更長,如果沒有疼痛,活得更長,豈不更好?
很多人對癌癥疼痛有誤區,這也是導致很多癌癥人的疼痛得不到有效緩解的重要原因,甚至可以說是主要原因。壹直以來,很多人從小延續了壹個不好的觀念,那就是要“堅強”,痛了要忍著,這在有時候是可以的,也是鼓勵的。但也得分情況啊,得了癌癥,有疼痛,這個時候妳讓病人要忍著,說要堅強,這是瞎扯!也是殘酷無情的。為什麽忍痛?有痛就要去止痛,這是基本常識,根本不用擔心任何其他,對病人的好處是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