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為引用。 另外這次政府部門認定的是劣藥,而不是假藥。劣藥與假藥是有區別的,處罰力度也是不壹樣的。總體上來說,對假藥的處罰力度比劣藥重。
假藥,
”假”與“真”相對,不真實,不是本來的。就是所查藥品的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還有其他情況。打了比方吧,好理解。比如壹個企業生產奧美拉唑膠囊,他膠囊裏裝的壹點都不含國家規定的奧美拉唑成分,而是小蘇打粉(便宜,他不會裝野生人參)、澱粉、保健品,或者裝的奧美拉唑變質、被汙染,或者沒被國家允許制造,或說生產的奧美拉唑能治愈胃癌,這都是假藥。
劣藥,“劣”
指不好、壞、低下,與“優”相對。是藥品所含成分的 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也就是企業生產的奧美拉唑膠囊,裏面裝的的確是真藥,但含量太少或太多,或批號不合格,或效期有問題,或膠囊有問題,或裏面有添加劑,這都是劣藥。
治病,是解決身體出現的問題,而藥物是重要的武器。炮彈不好,直接影響身體的康復,從而造成治病負擔的加重和壽命的縮短。所以,對假藥、劣藥壹定要從嚴處理。
那這個劣藥到底是什麽藥呢?我查了壹下資料,以供大家了解。如下:
生命大於天,病從口入,藥到病除,希望食品、藥品的質量都棒棒的,我們的身體才會壹直好好的。
藥企關系到生命容不得半點馬虎,何況制假售假,不是暴殄天物故意殺人嗎?十萬元對壹個藥企來說無異於罰酒三杯,連皮毛都傷不到,何來懲戒?嚴查執法部門是否有受賄包庇行為。國家應該加大立法懲戒力度,對食品藥品等關鍵領域零容忍,發現壹次嚴懲不貸,讓法人代表及高管坐牢,順便沒收數倍違法所得直至破產倒閉,發現再次違法直接永久取締,老板及高管終生監禁,看誰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在巨大利益面前沒有嚴酷的法律必將有壹部分人會鋌而走險,如果法律足夠威嚴,違法成本足夠高,這個 社會 的狀態會越來越好!
只有這個偉大的辣雞組織治理這種誤國殃民的荼毒生靈傷天害理的造假企業采用罰款了事的方法,必將遺臭萬年!!!!!辣雞世道!
壹個制藥廠制售劣藥罰款十萬元,這是笑話嗎,真是隔靴搔癢,無異於縱容這廠繼續制假,犯法成本如此的低,所有那些制售假冒偽劣藥品的廠家何懼之有?
十萬塊?妳鬧著玩呢?就這樣執法這些不良商家會生產好的產品?現在老百姓能不能拿出十萬塊錢來?對於壹個藥廠都不夠壹天的營業額吧,國家是不是跟歐美學習壹下,直接罰到他尿褲子?就跟單位職工吸煙抓到罰十塊,跟抓到壹次罰壹千能壹樣?
劣藥的受害者是患者,對劣藥的使用者應該給予補償,區區10萬元的罰款,夠嗎?這種處罰無異於助紂為虐
我覺得有關於危害百姓 健康 、性命的處罰都得重罰,否則違法的成本太低罰,在得與失之間衡量,發現得大於被罰的,這些沒人性的都敢冒險。建議加重處罰力度,罰得他們家破人亡,我就不信還有人敢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