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散裝食品是指無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後加工的原糧、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
銷售單位僅限於超市和商場,不包括餐飲業和集貿市場。散裝食品在出售時呈現拆包散開,以最小單位存在,或零星出售不加包裝,散裝食物因為其靈活的銷售分量和相對便宜的價格吸引了很多的消費者,其市場份額占全部食品的半數以上。
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我們都要講究衛生和安全,非法分裝的食品往往就是不衛生的,通過上文分析解答,我們得知非法分裝會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會罰款,再嚴重的,就會責令停產停業,最終可能會吊銷許可證。
法律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化妝品;違法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000元的,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0000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並移交公安部門,企業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