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信息部門負責收集、綜合、整理政府信息;向上級提交相關信息;指導政府系統的政府信息工作;負責政府重大決策的咨詢服務;協助新聞單位宣傳報道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工作措施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誌的重要政務活動;承辦市人民政府領導同誌接受采訪、出席新聞發布會的相關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配合市委辦公室協調全市黨政內網建設;協調和指導市信息中心的業務工作。(七)人事部門負責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調配與聘用、政審、考核、任免、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初審、培訓、學歷教育、因公出國、檔案、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辦公室及指導直屬單位和掛靠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和工青婦工作。(八)行政科(掛市政府戰備保障辦公室牌子)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領導的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車輛管理和調度;負責辦公室辦公用房的分配和管理;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管理的單位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和內部審計,檢查監督財務和財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承辦會議事務和相關會議的接待;負責辦公室的社會保險、統計和年報工作;協調軍政軍民關系,會同有關部門監管全市戰備倉庫和軍需物資,處理軍事歷史遺留問題和軍事設施保護;協調全市國防交通工作。⑼振興發展協調科
負責市振興發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業務工作;負責起草以市委、市政府、市領導小組名義向省委、省政府領導小組報送的相關報告,審核市政府直屬部門、各縣(市、區)報送的相關材料;負責組織對全市振興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重大政策文件;負責處理與城市振興發展有關的信息;負責制定全市振興發展工作任務分解計劃,組織對市直部門和縣(市、區)落實振興發展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導和協調各地方、各部門有關工作機構的業務工作。(十)督查室負責對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和重要部署進行跟蹤督查;負責跟蹤督促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全體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負責市委常委、副市長聯席會議決定由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督辦的事項;承辦中央、省、市領導同誌要求的批示;指導縣(市、區)政府督查工作。(十壹)揭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負責起草和審查《政府工作報告》以及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向省委、省政府報送的有關報告和重大事項匯報材料;負責起草和審核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講話和相關文稿;圍繞市政府的工作中心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收集並提交相關信息,供市政府領導決策參考,編輯相關參考資料;承辦市政府領導和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揭陽市人民政府有兩個部門在研究室。其主要職責是:1。研究壹科負責工業、安全生產、能源、國內貿易、中小企業、對外貿易、招商引資、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行政執法、環境保護、農林水利、海洋與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交通運輸、公路、機場、鐵路、海事、公安、消防。承擔市政府研究室的行政事務和文件管理工作。2.調研二科負責發展改革、財政、稅收、金融、國有資產、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編制、行政監察、法制、信訪、物價、審計、統計、科技、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史、檔案、旅遊、民政、教育、衛生、體育、外事、僑務等重大事項的調研。
(十二)揭陽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揭陽市應急指揮中心牌子)是揭陽市應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機構。承擔市政府值班室的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省內外和市內有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處理向省政府報告和市政府報送的緊急和重要事項;辦理市政府和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應急工作決定,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和批示,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文電等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市應急管理的措施、辦法和規劃建議;協助市領導處理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負責指導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臺建設,協調、監督、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和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揭陽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下設兩個部門,均為科級。其主要職責是:1。綜合管理科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各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管理信息收集和調查,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市應急管理的措施、辦法和規劃建議;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專題會議、活動和信息;協調、指導、監督、檢查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政府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宣傳和培訓;做好辦公室內的行政事務。2 .應急指揮協調處(掛市政府值班室牌子)承擔市政府值班室的工作,處理向市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指導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並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向省政府報告有關事項;指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應急保障和救援;指導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臺建設等工作。
(13)揭陽市對外合作協調辦公室(與海外機構管理部合署辦公)
指導和協調我市各領域對外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有關合作協議;管理、指導和協調各省、市、地區的市人民政府辦事處(聯絡處);負責我市各單位在外地設立辦事機構和發展友好城市的審核;負責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門、縣級人民政府及揭陽市外境內企事業單位設立的辦事機構的審核、登記、管理、協調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