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優化新冠型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漯政辦發〔2022〕39號2022年39號)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關於進壹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進壹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進壹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進壹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進壹步優化新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要求,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現就優化新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壹、科學精準劃分風險區域
按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高風險區域,不得隨意擴大到小區、社區和街道(鄉鎮)等區域。不得采取各種形式臨時封閉管控。對風險區域及時研究,符合條件的及時解除或優化封控範圍。
二、優化核酸檢測檢驗方式
1.不按行政區域全面開展核酸檢測的,要進壹步縮小核酸檢測範圍,降低檢測頻次。
2.對高危崗位從業人員、重點機構人員和高危地區人員的核酸檢測,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方案(第九版)》規定的範圍和頻次進行核酸檢測。
3、有出行、就醫等日常需求的人群,根據需要進行核酸檢測;農村、城鎮無社會活動人群(老年人、嬰幼兒、家庭辦公人員、家庭上網人員等)可不進行核酸檢測。
4.除進入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校等重點機構需掃場所碼、查健康碼和48小時核酸陰性檢測證明外,全市其他公共****、公共****交通工具、進入居民小區等不再查核酸陰性檢測證明和健康碼。
5.重要機關、重點企業和特定場所根據需要確定核酸檢測檢驗措施。
三、優化陽性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管理
1.對感染者進行科學分類管理。對感染者進行科學分類和收治。無癥狀感染者和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輕癥病例壹般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治療。居家隔離要加強健康監護,隔離第6、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時解除隔離,病情加重要及時向社區(村)報告,由當地負責轉定點醫院治療。
2.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由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5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3天 "調整為 "居家隔離醫學觀察5天",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第 5 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
3.對正在接受集中隔離的密切接觸者,如符合居家隔離條件,可采取 "點對點 "閉環方式返回居住地,進行後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4.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5.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由社區(村)統籌安排上門進行核酸采樣。
四、加強診療服務管理
1.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等重點場所,仍要落實掃場所碼、測體溫、規範戴口罩,48小時內檢查核酸陰性證明。對急危重癥患者,醫療機構要開通綠色通道實施緊急救治,並適時補做核酸檢測。對於3歲以下嬰幼兒可免於核酸檢測,只需核對陪同人員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即可。
2、保障群眾購藥基本需求。藥店要正常經營,做好藥品儲備工作,不得隨意停業。不得限制群眾線上線下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感冒等非處方藥,購買上述藥品不再實名登記信息。廣大群眾應科學、合理、適量購買和使用藥品。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要暢通12315等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嚴厲打擊抗疫物資、藥品囤積、哄擡價格、假冒偽劣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強新冠疫苗接種
廣大群眾要做自身健康的第壹責任人,符合接種條件的,特別是60歲以上老年人要盡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種和強化免疫,做到應接盡接。
六、優化外地來(回)漯人員管控措施
市外來(回)漯人員,仍需提前通過 "支付寶-豫辦-來(回)漯人員報備 "系統或電話方式報備,不再查驗健康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開展落地查驗。建議外地特別是本地人員來漯後及時檢測。
七、做好個人防護